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7-28日
2.复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商务写字楼六层工业经济研究所
3.联系人:蒙老师68016879
(三)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考生7人,计划招生指标5人。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2.面试
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150分。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成员为6人;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按时上报招生办。
3.在复试中,复试小组在面试时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生源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小语种”),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
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按时完成。体检表格请考生提前联系我系领取。在体检之前考生贴好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系章,填写有关栏目。要求体检医院认真核实受检者身份,杜绝替检现象发生。体检结束后检查体检表中体检项目设置,避免遗漏。如有需复查的项目,及时督促考生完成。
(七)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400分)之和。
(八)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55.5%,复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44.5%。
(九)调剂
本年度复试及录取中会依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原则在系内各专业间进行调剂。
(十)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坚决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须由工经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工经所网页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十二)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207。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