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与新兴产业相关的研究浩如烟海,特别是在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学界加大了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关注度。本文对国内外新兴产业最新的相关重要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现阶段研究主要围绕新兴产业的界定和统计、新兴产业政策效果评估、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等诸多方面展开广泛讨论,相关成果丰富了对新兴产业发展一般规律和运行机理的认识,但在数据积累、研究范式、理论创新等方面仍需做更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兴产业研究和学科发展进行了展望,提出未来应形成新兴产业统一的界定范围和精准的核算体系,并将科学、前沿的理论和实证方法应用于新兴产业研究。
关键词:新兴产业;研究进展;未来展望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技术革命背景下全球创新链的调整及其影响研究”(批准号:19AJY013)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新兴产业是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诞生并应用而出现的新的经济部门或行业,例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密切相关,深刻改变了生产模式、消费习惯、业态模式、市场结构、创新合作等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也对监督管理、法律伦理、统计核算提出了新的挑战。习近平主席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1)。同时,与新兴产业相关的研究浩如烟海,特别是在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学界加大了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关注度。
1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19年11月5日。
综合来看,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的界定和测度,新兴产业的通用技术、生产组织方式及发展路径,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及其拓展方向,新兴产业发展及对就业、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的影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新兴产业的竞争规范和监管制度,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格局及相关领域的贸易规则和投资趋势。本文根据近年来重要的国际和国内文献,对新兴产业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并对现有文献展开述评,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做出展望。
二、国内外研究进展
(一)新兴产业发展水平的测度和统计研究
新兴产业对传统宏观经济的测度和统计带来了挑战,目前的统计数据可能无法衡量新技术的全部效益,有些甚至可能存在错误(Brynjolfsson等,2017),特别是在跨境交易以及其他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如消费价格指数)中可能出现误判(Ahmad等,2017),这种统计上的滞后或者遗漏集中在数字经济部门。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并没有显示出预期的由数字经济带来的提升(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Bukht和Heek(2018)回顾已知的数字经济定义,并对其规模进行估计:数字经济约占全球GDP的5%和全球就业的3%,数字经济总产出约占中国国内总产出的6.53%(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统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统计分类体系,充分挖掘利用数字平台数据,展开数字经济专项调查,为数字经济核算奠定良好基础(金星晔等,2020)。续继和唐琦(2019)根据现有文献总结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产出水平、物价水平的核算难点,梳理了数字经济核算误差与生产率悖论相关性的研究探讨。Barefoot等(2018)介绍了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的相关工作进展,并对新的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Vilken等(2019)以逻辑方法论为基础,对区域数字经济的概念和理论体系进行完善。
此外,一些文献对新兴产业的生产、创新、投资效率进行了测度。李士梅和胡续楠(2019)根据新材料产业上市公司数据,采用非参数DEA-Malmquist法测算该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率及其分解效率。王春云和王亚菲(2019)探究数字化资本回报率的测度方法,分析提升中国资本回报率的基本路径,发现中国数字化资本回报率在8.06%-23.67%波动,长期走势呈下降趋势。闫俊周和杨祎(2019)观察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供给侧创新总效率、纯技术效率呈缓慢提升趋势,但整体水平较低,而规模效率整体水平虽然较高,却表现出缓慢下降的态势。
(二)新兴领域的产业政策及效果研究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备受全球各国政府重视,各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层出不穷,一些文献聚焦于对新兴产业政策效果的评估。总体来看,现有研究大都肯定了产业政策在新兴产业发展特定阶段的积极作用。目标新兴产业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能有效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为企业提供更多社会资源和支持的渠道,直接促进企业的创新产出(李香菊和杨欢,2019)。逯东和朱丽(2018)采用准自然实验方法评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其研究结果强调了政策效果存在企业所有权异质性,主要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行为。王登礼(2018)检验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税收激励效应,结果显示“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具有显著的税收激励效应。此外,也有部分研究对政策效果持怀疑观点,陈文俊等(2020)利用2007-2014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对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创新绩效的影响,发现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显著抑制了企业创新绩效。
一些研究指出在政府补贴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上存在产能过剩,尤以节能环保行业最严重,生物及新能源行业产能过剩率也在逐年上升(颜晓畅和黄桂田,2020)。在考虑了产业政策影响的条件下,市场竞争主要通过“抢占先机”和“攀比动因”两个路径驱动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市场地位的提升会加剧市场竞争对过度投资的驱动作用(刘亭立等,2020)。卢超等(2021)认为加大对氢能源产业链的财政补贴能够有效提升产业化进程。南晓莉和张敏(2018)以2007-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内企业的财务数据为样本,发现政府补助显著增强了成本粘性。尽管新兴领域产业政策的效果仍有争议,但大数据的应用有可能改善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有助于更高效地建设有效政府和有效市场,完善有效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程承坪和朱明达,2019)。
应该看到,如何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政策工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王昶等,2020),需依据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及政策目标差异,构建多元主体的全过程政策实现机制,并适时视政策效果对其进行调整或退出的选择,才可能尽量降低激励约束缺失效应(白雪洁和孟辉,2018)。刘亚亚等(2019)对国家层面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文本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大数据政策,经历了从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到关注产业培育与创新,再到构建大数据政策体系的演进,这也是探索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过程。
(三)新兴产业发展及影响因素研究
新兴产业打破了传统产业一般的演化规律,在空间、时间、行业等维度表现出独特的分布特征。其运行逻辑的基础是新的内生比较优势(芮明杰,2018),其核心能力是构筑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基石(王宏起,2018),但前沿技术发展路径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在技术发展初期出现潮涌现象并呈现多条技术路线竞争的格局(李晓华和曾昭睿,2019)。“十四五”时期,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要由规模扩张转向增强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创新及应用(史丹,2020)。张其仔(2019)指出中国的新经济发展在全球尚未获得领先地位,现阶段中国新经济指数仅为美国的1/2,新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明显低于美国。Bataev(2018)则认为数字经济目前正处于工业数字经济转型期,已脱离了对数字技术孤立场景应用的初级发展阶段。刘华军等(2019)采用空间基尼系数和标准差椭圆技术考察了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集聚程度及区位分布特征,发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空间集聚处于较低水平。就具体行业的发展趋势而言,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快递与电子商务无疑已成为中国新经济的亮点,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发展态势,但行业协同发展仍不稳定(沈颂东和亢秀秋,2018)。Andrea等(2019)分析了共享经济的可持续性问题。另有一些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对新兴产业的演化逻辑进行了解读,指出通用性技术正在重塑传统的生产模式,加剧了物化劳动对传统意义劳动力要素的替代(王梦菲和张昕蔚,2020)。
识别影响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关系到其发展路径的选择和产业政策的适用方向,是近年来学术研究的重点。新兴产业发展依赖于生产要素的获取、配置和利用能力,以及市场的需求牵引(龚惠群,2018;Cheng等,2019;张梦霞等,2020)。辛琳和张萌(2018)以长江经济带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企业吸收能力在资本结构影响企业价值过程中充当了部分中介作用。新兴产业产能利用率的提高有赖于生产与创新双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白雪洁和于志强,2018),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技术创新和市场能力要素的发挥失常(吕静韦,2020)。有利的外部环境将助推新兴产业的发展,政治环境是影响互联网文化产业创业生态系统绩效的最关键因素(Xie等,2019)。万丛颖(2019)以我国沪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87家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强调占据有利的网络位置有利于资源获取,对提升企业绩效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四)新兴产业创新的研究
颠覆性技术是催生新兴产业的动力,而新兴产业一直是科技创新最为集中和活跃的领域,因此,新兴领域的创新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现有产品创新理论聚焦于产品的更新换代,但新一轮技术革命将可能彻底改变产品的形态(肖静华等,2020)。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早期识别可使创新企业更好地实施专利布局战略,抓住市场机会,从而对价值链攀升产生积极影响(贾军和魏洁云,2018)。Chen(2018)认为区块链技术和代币引发了新一轮的创新浪潮,这可能会给创业和创新带来革命。刘向东等(2019)以模型推演结合案例研究的方式,探讨数字经济时代连锁零售商空间扩张与竞争的创新机制。张森等(2020)从理论上对数字经济应如何创新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指出中国应以理论创新、文化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合力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地创新发展。王宏起等(2020)提出技术融合已成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重要趋势与必然选择。李旭辉等(2020)的研究表明,三大支撑带人工智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存在显著的空间非均衡性,总体非均衡性呈波动递减趋势,区域失衡逐步得到遏制。
部分文献分析了新兴产业创新的驱动因素。黄紫微(2018)发现孵化器市场化对于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直接且显著。朱晓红等(2019)提出迭代创新模式演化会影响平台型企业的构建以及动态能力价值的实现。Nambisan等(2019)认为新颖而强大的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创新和创业精神,除了为创新者和企业家提供新的机会外,数字技术对价值创造和价值捕获具有更广泛的影响。白景坤等(2019)、刘意等(2020)以互联网平台企业“韩都衣舍”为例,提出了数字经济对产品技术创新影响的理论框架,其重要结论是平台技术能够为企业创新提供基础服务支持,共创共享原则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制度保护,支持其快速拟定目标并予以达成。
对于新兴产业,协同合作、技术互补尤为重要,新兴产业网策略则会影响创新网络演化和知识涌现,加强产业间创新联动效应,可以有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高端化(Wang等,2020)。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网络表现为“多中心-外围”结构,但呈现衰减的趋势,在新兴技术传播过程中,企业关系资本和认知资本能够发挥正向促进作用,而结构资本中的双边式传递表现为负向抑制作用(张路蓬等,2019)。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避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其关键是掌握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汪明月等,2018)。Cennamo和Santalo(2019)认为基于平台的技术生态系统是围绕稳定的产品系统组织独立参与者创新的新形式,这种集体组织优于传统的垂直整合系统。王文娜等(2020)基于“创新互补”的工作原理,阐述了研发互联网化和融资约束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发现研发互联网化能显著强化开放式创新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赵剑波和杨丹辉(2019)强调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融合与规范。
(五)新兴产业的贸易和投资研究
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传统模式,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影响全球贸易和投资格局(Abeliansky和Hilbert,2017),特别是全球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的兴起引领了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变革(温湖炜等,2021)。信息技术浪潮为我国完全融入全球经济提供了机遇,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成为互联网经济在全球发展的重要标志(涂红和刘程,2018)。在国际贸易方面,数字经济降低了国际贸易的信息搜寻成本,进口国数字信息化水平提高能够显著促进出口效率提高(范鑫,2020)。在国际投资方面,数字信息技术和新兴制造业形成了对外资的新吸引力,发达国家在吸引外资以及对外投资方面重获新机(詹晓宁和欧阳永福,2018)。李飞等(2019)发现内外部网络均衡以及提高我国数字化水平,对中国制造业企业高质量海外并购具有重要价值。伴随着企业开始实施“互联网+”,企业家对外投资显著增加,企业家对外投资会显著提升公司估值,而且实施“互联网+”会增强企业家对外投资对公司估值的正向影响(杨德明和毕建琴,2019)。徐宏潇(2020)认为资本主义的扩张逻辑被国际数字资本强化,致使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更加凸显,数字资本主义所引发的衰退将可能更为严重。谢国娥和李雪平(2020)在分析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引力模型对该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和阻力因素做出了实证检验。
历史地看,新兴领域的制度建设往往滞后于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数字贸易也不例外。当前,世界范围内数字贸易的国际规则体系不完善,开展国际数字贸易面临诸多障碍和壁垒。数字贸易背景下,传统国际经济理论中的诸多命题受到挑战,全新经济事实值得重点关注(马述忠等,2018)。同时,现行国际税制安排对新兴产业可能失效(Ting and Gray,2020)。整体而言,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缺少对规则和制度的引领,数字经济规则体系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中国存在被边缘化风险(王璐瑶等,2020)。为此,应建议提升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找准数字贸易发展的差距,融入并进一步引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构建与完善(陈维涛和朱柿颖,2019;高凌云和樊玉,2020)。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排名全球第二,但数字化基础设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距,人才创新能力明显落后于美国(吴晓怡和张雅静,2020),这对相关领域制度性话语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新兴产业发展对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影响
新兴产业对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影响显然是动态且具有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在新兴产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释放出的“替代效应”和“创造效应”,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变化。可以肯定的是,一方面,新兴技术将改变产业结构,从而改变就业结构,并由此带来收入份额的变化(郭凯明,2019)。另一方面,新兴技术将会对传统生产要素产生替代作用(Acemoglu and Restrepo,2019),例如人工智能对劳动要素的替代作用(孔高文等,2020),但新兴产业同时也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Acemoglu and Restrepo(2018)搭建了一个研究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影响劳动力、工资和就业需求的框架,发现人工智能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部分会被“成本节约效应”所抵消。Graetz and Michaels(2018)采用工具变量的研究,观察到机器人确实减少了低技能工人的就业份额,但却并未显著减少总就业人数。Bryndin(2018)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变成了工人,模糊了工作机会和资本之间的边界。尽管一些学者否认了数字劳动的剥削性,但也有西方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明确指出数字劳动是资本剥削的延伸(郑吉伟和张真真,2019)。人工智能能够提高了生产活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从而减少生产活动所需的劳动力,以应对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陈彦斌等,2019)。Johnston and Lansky(2020)以工委会(Works Councils)、集体谈判和多企业协议作为社会对话的三个例子,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平台工人为什么会倾向于特定的策略,得出了这些工人集体斗争的约束框架,通过集体谈判共同确定的条款是工人用来实现工作中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收益的一种机制。
一些研究指出,新兴产业对不同群体收入、就业的影响存在差异,进而加大了收入差距(Greve,2019)。机器人应用所导致的“技术性失业”现象,在低学历员工占比较高,在劳动力保护较弱及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为明显(孔高文等,2020)。王林辉等(2020)的研究发现人工智能技术在引发劳动岗位更迭的同时,非对称地改变不同技术部门生产率影响劳动收入分配,诱致高、低技术部门劳动收入差距年均扩大0.75%。蔡跃洲等(2019)认为人工智能及自动化推进中,替代效应与抑制效应作用下就业总量将保持基本稳定,但结构性冲击不可避免。中间层岗位容易被替代,就业结构将呈两极化趋势。然而,现实中,这一趋势的影响相当复杂。替代传统岗位的同时,一些新兴产业为慢性健康问题群体提供了工作机会(Johnson,2019),而高技能劳动力占比和男性劳动力占比提升对区域内智能化所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正向作用(张万里和宣旸,2020)。
(七)新兴产业的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新兴产业的一些特征使传统的监管模式失效,原有法律监管体系存在与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不匹配的风险,这些风险和问题体现在社会责任、伦理道德、安全等方面(Botta and Wiedemann,2019;Chen and Zhu,2019)。新兴产业的突出特征是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产业路径、风险收益和市场信心时刻面临变化,这为政府产业治理的目标确立和内容设定带来了新困扰,挑战了传统政府监管政策的制定节奏和规则运行的适用性(薛澜和赵静,2019)。Garud等(2020)通过研究Uber Technologies在美国城市部署共享乘车商业模式所引发的动态变化,探讨基于数字平台的共享经济企业在建立其商业模式合法性方面面临的挑战。优步进入每个城市通过建立认知合法性来启动网络效应,但由于其商业模式与现有法规之间的不匹配,也加深了社会政治合法性危机。
数字经济降低了经济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信用关系的前置性预设,也是经济及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易宪容等,2019)。政策制度障碍是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必须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刘淑春,2019)。郭海和李永慧(2019)认为政府与平台开展合作监管是大势所趋。赵光辉和李玲玲(2019)重构了我国大数据时代网约车监管的逻辑路径。邢海龙等(2020)指出社会惩罚系数对联盟成员选择共享策略具有正向影响,投机收益系数对联盟成员选择共享策略具有负向影响。
在新兴产业金融监管方面,吴桐和李铭(2019)认为我国应在面向区块链多维治理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区块链金融监管治理体系。罗玫(2019)的研究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主要用于支付和交换价值的加密数字货币提供了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框架体系。穆杰(2020)提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在替代M0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安全、可控的原则。Savelyev(2018)分析了民法对象的大规模标记化代币可能导致的问题,一方面代币的法律制度可能取代现有的民事权利客体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出现了代币权利性质的定义问题,以及如何对其侵权行为补救。
平台企业和共享经济社会责任研究热点聚焦绩效、动因、边界、治理等话题。汪旭晖和王东明(2018)发现对于平台型电商企业,事前控制相比事后救济能够更有效地提升其声誉,影响的中间渠道是能力信任。肖红军和李平(2019)提出契合于平台情境的社会责任生态化治理新范式,指出其本质是一种内生型、整体性与可持续的全过程治理范式。刘征驰等(2020)刻画了共享经济的技术赋能、用户规模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内在关系。随着共享经济的全球收入预计在未来十年大幅增加,来自共享经济的收入将继续成为各国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Berger等,2020)。然而,共享经济本身就有导致不诚实地申报应税收入行为的可能性。肖红军和阳镇(2020)沿着“认知—行为—评价”的基本思路,基于平台属性与平台情境的异质性,通过推演出四个核心命题,厘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提出了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新思路。
(八)新兴产业的通用技术、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
近年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不同领域和行业,逐步实现对产业通用技术的更新迭代,进而催生出全新的业态模式,同时也引发了学界对其演化规律和运行机理的探究。数字农业将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通讯和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等高新技术与地理学、农学、生态学等基础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多方位促进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和农民发展(王小兵等,2018)。大数据时代,农业产业链治理的信息约束与认知约束被打破,其背后的内在逻辑表现为“区块链+农业产业链”的技术逻辑与制度逻辑的结合,引发当前农业产业链制度变迁(付豪等,2019)。大数据使用显著提升了电商农户的收入水平,并促进了电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曾亿武等,2020)。阮俊虎等(2020)从基础建设、应用升级和成熟爆发3个阶段识别出数字农业运营管理面临的关键问题。世界人口的不断增长迫使人类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业产量,精准农业被认为是一种可持续的、生态友好的、可盈利的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的模式,物理农业与相应的网络系统相结合,有助于实现精准农业(Ruan等,2019)。
目前,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深度融合(Ozili,2018;徐忠和邹传伟,2018),一些文献关注了新兴产业在金融领域的应用。Flori(2019)对比特币的金融应用进行了全面综述。李苍舒和沈艳(2019)梳理了我国新金融业态的发展历程与主要特征。张勋等(2019)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的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对于社会资本或物质资本较少家庭的创业更为有利。戚聿东等(2019)从数字期权的概念界定、生成机制、识别途径和经济价值等四个方面,对数字期权理论做出评述。Hine等(2018)强调了与当代代币经济应用相关的基础实验研究模式的适用性。李健等(2020)将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影响由目前文献中的定性分析提升为定量分析。张勋等(2020)发现数字金融缩小了地区和城乡差距,有利于中国的包容性增长。
新兴产业孕育于传统行业,同时赋能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引导制造业与互联网、研发端、服务业、新技术深度融合,为制造业转型提供强劲动能(焦勇,2020)。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力点(姜松和孙玉鑫,2020)。物联网(Io T)使数以十亿计的设备能够通过网络连接收集和交换实时信息,从而提供智能服务(Bera,2017)。全球在线平台将企业与世界各地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匹配,而且与传统的离岸外包不同,服务提供商主要是位于新兴经济国家的单人微服务提供商(Lehdonvirta等,2019)。Schmitz和Leoni(2019)提出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预计将对会计和审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在医疗领域应用方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框架,可使患者、提供商和第三方能够安全、互操作和高效地访问医疗记录,同时保护患者敏感信息的隐私(Dagher等,2018)。在供应链管理方面,通过更好的工具和方法改进现有的运营流程,大数据和相关方法可能对运营和供应链管理产生重大影响(Lee,2018)。供应链风险管理通常依赖于基于潜在的大型多维数据源的快速自适应决策,使其成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一个合适的应用领域(Baryannis等,2019)。杨丹辉(2020)提出应促使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应对重大风险事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兴产业重塑了不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界限(Gong等,2019),并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戚聿东和蔡呈伟,2019;胡斌和王莉丽,2020)。易法敏和朱洁(2019)归纳了扶贫平台商业模式创新的三种策略:普遍连接、界面重构与复合式提供。谢康等(2020)探讨大数据从可能的生产要素成为企业现实生产要素的实现机制。涂科和杨学成(2020)对共享经济的特征争议进行了分析与解释,并基于“个体—组织”视角对共享经济的类型进行了统一划分。宋立丰等(2020)通过对海尔、小米和猪八戒网的案例研究,归纳了平台-社群商业模式进行价值共创方式和社群生态的差异,指出当前平台-社群商业模式存在的管理权矛盾、创新不足、利润下滑等问题。
大数据的迅猛发展对社会、经济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冲击和正在重塑着管理决策和价值创造的过程和方式(胡斌和刘作仪,2018;陈国青等,2020)。Mizintseva和Gerbina(2018)阐述了知识管理技术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的应用问题。胡国栋和王晓杰(2019)提出平台型企业建构了各方基于利益与兴趣的生态社群,而顾客驱动下的开放边界、员工自治的权力倒逼体系、全员契约的内部市场制度,有利于形成自上而下的协同一致。Hu等(2019)将可持续商业模式创新的概念用于分析围绕现代互联网技术构建的新颖商业模式。戚聿东和肖旭(2020)强调数字经济背景下,用户价值主导和替代式竞争作为驱动企业管理变革的两个根本力量,不仅推动了企业目标的转变和治理结构的创新,而且引发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一系列变革。人工智能技术催生了被管理对象和管理手段的革新,被管理对象由“社会人”向“人工智能员工”转变,致使长期沿用的管理模式不再适用当前的被管理对象(徐鹏和徐向艺,2020)。
(九)新兴产业发展与价值链重构
新兴产业改变了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和地理分布(Martin and John,2020),同时也使不同环节主体创造、获取和分配价值的方式发生改变。Teece(2018)认为数字经济中创新者的价值捕获问题涉及到与工业经济不同的挑战。Urbinati等(2019)探讨了供应商公司如何从大数据中创造和获取价值的问题。裘莹和郭周明(2019)梳理了数字经济推进中小企业价值链升级的网络连接效应、成本节约效应、价值创造效应和价值链治理效应。马永开等(2020)研究了工业互联网的价值共创模式构建方法,提出工业互联网的“三联”价值共创模式。刘业政等(2020)从数据间的协同、计算间的协同、分析间的协同和人机间的协同等方面构建了4C模型,尝试塑造面向商业价值发现的大数据分析理论研究范式。许晓东等(2020)指出,基于大数据的公共价值决策是推进公共管理部门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方式。吕越等(2020)发现人工智能显著促进了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
全球价值链的数字化加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使得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在低端环节的风险攀升(孙志燕和郑江淮,2020)。发达国家利用在新兴产业上的技术优势巩固其垄断地位,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缩小发展差距的难度(Szalavetz,2019)。Foster等(2018)的研究发现,非洲小型生产商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数字整合程度很低,在数字信息平台和数据标准的推动下,价值链治理模式的转变正在给发展中国家寻求数字化整合的企业带来新的挑战。Durand and Milberg(2019)构建了知识垄断资本主义的概念,分析了无形资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发现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限制无形资产创造力的效果。
(十)新兴产业发展对消费需求影响的研究
新兴产业深刻改变了市场结构和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在供需两端对传统市场理论与实践带来了挑战。同时,随着追踪消费者足迹能力的增强,营销科学正经历着一场大数据的革命(杨扬等,2020)。凭借庞大用户基础所产生的数据,企业可以更容易地实现跨界经营,从而进一步巩固用户和数据资源的优势,那些无法跨界获取用户和数据的企业必将陷入竞争劣势,处于被动的市场地位(Hagiu和Wright,2020)。Broos和Ramos(2017)基于Google案例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以便在存在双边中介和相互竞争的商业模式的情况下定义相关市场。
大数据技术使企业能够更方便获取消费者需求的信息,与消费端需求的精确匹配对新兴产业的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利用数字化驱动引导形成高度适应需求动态的柔性生产,是零售深度参与供需之间媒介的新机制,也是数字化零售引领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体现(谢莉娟和庄逸群,2019),其中既会产生与用户规模有关的直接网络效应(黄先海和张胜利,2019),也存在着与配套产品有关的间接网络效应(孙晓华等,2018)。Mende等(2019)观察到消费者与人形服务机器人互动会表现出补偿性反应。Pantano和Vannucci(2019)发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消费者对新技术的期望,数字技术在实体店中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林晨等(2020)认为人工智能可以吸引资金从房地产流向实体经济,抑制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
除了上述研究成果之外,有关新兴产业的研究还涉及其对于高质量发展、生产效率及环境的影响。余文涛和吴士炜(2019)构建了互联网平台经济影响行业生产效率的三种机制假说。大数据技术将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面结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产业和新模式提供新路径(李辉,2019)。
关于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林木西和张紫薇(2019)构建了政府与企业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在政府不同的策略选择下,企业绿色生产决策的影响因素。许宪春等(2019)从绿色发展和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出发,结合中国近年来发展现状,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角度讨论中国绿色发展的可行性及大数据在其中可以发挥的作用。Luo等(2019)提出绿色技术创新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提高绿色技术创新的效率是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些文献讨论了后疫情时期新兴产业的发展。蒋殿春(2020)发现疫情在短期内重挫了中国数字经济对外投资,但长期来看我国企业和投资者在全球数字经济投资市场将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并在疫情后期显著提升在全球的投资份额。汪阳洁等(2020)从产业转型升级视角阐释了疫情下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机遇,并从市场和政府角度揭示出疫情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驱动机制。渠慎宁和杨丹辉(2020)指出我国在智能化技术积累和应用方面已有一定基础,采用智能化手段应对疫情初步具备可行性,下一步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在医疗系统乃至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中推广应用智能化技术和设备。李雪松(2020)提出后疫情时期为扩大内需,应大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发展,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
三、文献评述与研究展望
(一)文献评述
现有文献围绕新兴产业诸多方面的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丰富了学界对新兴产业发展一般规律和运行机理的认识。在研究方法方面,定量研究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多,对仅采用定性分析进行主观因果推断的研究状况得到了改善;在研究视角方面,近年来的文献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系统信息科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等多个学科对新兴产业进行了研究,拓宽了研究的视野;在研究数据方面,越来越多的文献采用了微观数据,细化的数据颗粒能够更好反映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但在数据积累、研究范式、理论创新等方面有待改进。
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新兴产业发展历史较短,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给相关研究造成了困难,目前,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新兴产业的界定尚不清晰。例如,颜晓畅和黄桂田(2020)以A股上市公司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为样本,王登礼(2018)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而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划分包括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不同研究对新兴产业的界定缺乏一致性,导致得出的结论也存在差异,因而难以提供可靠的政策依据支持。
二是缺少对新兴产业分析统一的理论框架。尽管一些文献在现有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上做出了拓展,例如,Acemoglu和Restrepo(2018)总结出一个研究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工资和就业需求的影响的框架,王梦菲和张昕蔚(2020)、郑吉伟和张真真(2019)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下对新兴产业进行了讨论,但仍然没有在理论上厘清新兴产业发展的底层逻辑,对于如何在理论模型中刻画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差别,以及如何判断新兴产业对产业组织、消费偏好的改变等根本性问题有待更科学的回答。
三是在分析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计量偏误。一些文献选取某几个代表性行业对新兴产业进行分析。例如,一些研究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光伏行业为例,这些选取特定行业的研究可能存在“选择性偏误”,存在干扰估计的系数的风险。此外,大量研究存在较严重的内生性问题,例如,一些文献将新兴产业的创新作为被解释变量,而另一些文献又将创新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解释变量,双向因果问题明显。实际上,国外已有文献对内生性问题做了较好的处理。其中,Graetz和Michaels(2018)采用工具变量对机器人替代劳动影响的研究是较好的尝试,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内生性影响。
四是新兴产业数据存在统计误差。传统宏观经济的测度和统计方法可能难以准确反映新兴产业的规模,有些甚至可能存在错误(Brynjolfsson等,2017)。尽管一些文献提出了一些统计框架和技术上的改进,例如,Barefoot等(2018)、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但科学获得新兴产业的数据资料需要从理论基础到实践操作系统性地变革,并有赖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支持,因此,精确识别新兴产业的规模和影响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是尚未建立起新兴产业标准的研究范式。新兴产业研究涉及到多个学科的交叉,包括计算机科学、社会学、经济学、复杂系统理论等,但不同学科的研究标准和范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某种估计方法在一些学科是可行的,但在另一些学科却有较大争议。缺失标准的研究范式,使得新兴产业文献的贡献和价值较难评判,一些研究得出的结论甚至截然相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论的规范性和参考价值。
(二)研究展望
根据对新兴产业最新文献的系统梳理,本文发现新兴产业研究和学科发展未来有以下拓展空间。
一是应形成对新兴产业具体涉及行业、界定范围统一的标准。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以上新兴产业的界定与国有经济行业分类、HS海关产品编码、BEC分类等目前广泛使用的经济行业、贸易产品分类标准很难直接对接匹配,大大增加了统计分析的工作量和难度,因而需要对新兴产业对应的行业和产品进行更清晰的界定,从而尽可能使今后新兴产业研究建立在统一的数据基础之上。
二是应构建对新兴产业分析综合的理论框架。新兴产业呈现出许多与传统产业不同的特征,现有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难以对新兴产业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做出合理解释,甚至新兴产业可能颠覆传统的产业组织、消费偏好、营销模式等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核心概念,原有经济学的假设条件需要重新界定。目前的研究多在已有分析框架下做出一定拓展或改进,不能为新兴产业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当前亟需厘清新兴产业运行发展的底层逻辑,构建更具综合性、更加开放、可拓展的理论框架,以此带动经济学管理学创新发展。
三是进一步将科学、前沿的计量方法应用于新兴产业研究。现有许多新兴产业研究存在较严重的内生性、选择性偏误等计量识别偏误,估计结果可能与真实情况有较大偏离,工具变量(IV)、准自然实验、断点回归(RD)、机器学习(ML)、田野实验、结构模型(Structure)等较为前沿的分析方法在新兴产业研究中的应用有限,而上述分析方法需要建立在对新兴产业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尤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新兴产业工具变量的选取如何满足相关性、外生性、单调性和排他性等前提假设。
四是加快建立完善更加科学精准的新兴产业核算统计体系。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都非常重视对新兴产业的核算,例如美国经济分析局(BEA)构建了数字经济核算体系,并使用数字经济卫星账户对其监测;澳大利亚统计局(ABS)借鉴BEA的测算方法,测度了澳大利亚数字经济增加值;新西兰统计局(Stats NZ)借鉴OECD数字经济框架,测算了数字订购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但传统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应用于新兴产业统计时存在许多不足,应将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应用于新兴产业统计核算。
五是新兴产业研究需要“跨界”视角和知识集成。应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充分借鉴各学科的优势,吸收不同学科的最新创新成果,将多种分析方法有机融合,形成研究合力,确立系统的、标准的、规范的新兴产业研究范式,避免因视角分散、方法不统一导致各学科对新兴产业的研究各自为战,造成科研资源的重复浪费,也难以判断研究成果的实际贡献。
孙天阳,杨丹辉.新兴产业最新研究进展及展望——一个文献综述[J].产业经济评论,2022,(01):10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