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时代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最突出的时代特征,也是诺斯提到的制度变革的一次“历史机会”。新的“历史机会”必然会带来价值观念、准则和规范的变化,就企业制度而言,这些变化必然涉及对“员工”“企业边界”“企业间关系”“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再认识,必然带来广阔的企业制度创新空间。
关键词:企业制度创新;数字时代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委托课题“中新知识城知识生态系统培育和发展”(课题编号:HPZX-202100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案例开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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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数字时代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最突出的时代特征,也是诺斯提到的制度变革的一次“历史机会”。对此,亟需回答的问题是,新技术条件下企业制度创新的内涵和方向是什么?如何建立起与数字生产力相适应的企业制度,从而更有效地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新的“历史机会”必然会带来价值观念、准则和规范的变化,就企业制度而言,这些变化必然涉及对“员工”“企业边界”“企业间关系”“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再认识,必然带来广阔的企业制度创新空间,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
数字时代组织特征的新变化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加速应用正在推动组织、场域以及社会多个层级的变革,数字化构成了新一轮的“技术经济范式变革”。数字技术可重编、强链接性和高延展性等特征也使企业与用户之间、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出现实时性、分布式和集群化等新变化。
企业与用户:实时性
当前,数字产品主要包括数字技术赋能物理实体的数字化产品和纯数字产品两大类。通过在物理实体中植入传感器、微处理器等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增强的用户界面等“智能”组件,产品功能实现了形式和内容的介质分离。同时,数字产品通过“云、网、边、端”的架构同用户建立了实时性连接。一方面,数字产品中智能组件的数字能力扩展了物理实体的使用属性,使得数字产品实现了自监测、自控制、自优化和自动化等功能。另一方面,通过云端支撑和赋能,数字产品或服务能够在全生命周期不断添加新的功能和内容来为用户提供服务,创造新的用户价值。
以汽车行业为例,将微芯片植入汽车发动机等关键部件可以自动调试核心参数,保障汽车平稳运行并减少部件损耗,从而更好地保障驾驶员的行驶安全。进一步地,驾驶员行驶过程的大量数字痕迹作为副产品共享给保险、汽修和无人驾驶等企业,可以为驾驶员提供精准的保险保费核算、汽车维护、无人驾驶等服务。在强化产品使用体验的同时,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实时性连接也将买卖双方的关系从一次购买拓展成终生服务,为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提供了新的可能。
企业内部:分布式
数字时代产品架构的变化深刻影响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传统以职能为中心的金字塔形组织结构正在加速向以用户为中心的分布式结构演化。从一定意义上讲,传统组织结构就是传统产品的一个“镜像”。比如,透过传统的内燃机汽车,可以看到它的供应链体系及其研发、生产和市场体系。传统的内燃机汽车是基于不同零部件或系统之间固定的嵌套关系集成的产品,各个组件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不可更改的,生产不同组件的各部分存在设施和功能的重叠,这极大地限制了企业内组件之间的排列组合。
透过智能汽车,我们看到的是以数据流程为中心的分布式结构。从数据的采集、传输到响应,包括设备层、网络层、应用层和内容层四个层次,各层次组件单独设计,通过标准化接口连接成产品,可以使用一套协议和标准将不同层的组件黏合创造出更多的功能和服务。对应的企业组织具有更强的可扩展性、灵活性、可靠性与容错性,能够根据用户的使用场景随需而动,更加敏捷、快速地配置资源。
企业间:集群化
数字时代企业知识多以数字方式编码,而数字资源极具流动性,在企业间复制、转移和交易的成本极低,这使得地理集聚不再是产业集群的必要条件。通过远程协作和虚拟网络在线集聚的数字产业集群应运而生。它通常具有以数据为中心、虚拟聚集、高度动态等特点,集群内企业会根据自身的需求快速进入或者退出。
企业间的集群化为多元互补创造价值提供更大的可能。从连接内容看,企业间数据的实时连接、产能共享和智能协同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从连接范围看,线上聚集的特点使得集群的范围突破了地理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可以在虚拟平台上实现实时聚集。从连接的形态看,数据极低的交易成本和极强的流动性使得企业可以为响应用户需求快速聚集。
数字时代对企业组织制度创新的新要求
数字时代组织特征的新变化是管理观念和规范的变革,因此,企业需要对组织价值创造的主体、活动和活动协同的机制进行重新理解,需要通过更加有效的制度创新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增加企业同用户的互动性,提升企业间的协调适配性。
员工:雇佣者vs创业者
数字时代员工这一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对企业组织制度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在数字世界中,员工的价值不再只被职位定义,其合法性除了来自企业,还受企业外部因素影响;此外,员工能动性的发挥也具有更加广阔的空间。员工能动性的强化和身份合法性来源的迁移要求企业重新思考“员工”的属性。比如,近期热议的董宇辉与新东方“分手”事件,让人们不得不重新理解企业制度中“员工”的概念,思考数字时代员工的价值内涵、角色定位和角色之间的关系,既有企业制度的有效性等问题。
首先是员工的价值内涵发生了变化,数字思维、数字能力成为员工的核心价值。其次是员工角色有所改变。在工业经济时代,员工角色由职位定义,员工各司其职以保证组织价值创造活动的实现;在数字时代,数字创业的便捷使得组织内员工变成了创业者,员工角色不再由组织结构或是职位设计事先规定,而是组织内行动者利用其数字能力响应组织外部需求的动态过程中不断涌现,具有高度动态性。最后是员工关系呈现平等化特点。数字时代组织的扁平化和在线交流机会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上下级之间的距离感,各个层级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
活动:单向传递vs双向互动
工业经济时代的组织往往采用一体化产品架构,一家企业通过垂直一体化的集成创新通常就可以完成产品价值创造的大部分内容。高质量的明星单品是企业占据市场的有效手段,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活动单一且固定。在数字时代,产品形式和内容的介质分离和分布式创新结构使得之前处于需求曲线“长尾”部分的个性化用户群体价值逐渐凸显,用户作为关键元素嵌入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因此,快速响应用户的差异化需求成为新的增长点,“用户乘数”效应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新来源,企业价值创造活动模式变得动态且多样。
企业价值创造活动导向的变化迫使企业重新思考价值主张从何来、如何实现以及优势如何保持等一系列问题。一方面,用户并不会主动参与企业价值创造方式挖掘的过程,如何在用户没有主动参与的情况下获取用户的需求和使用信息并设计新价值主张成为企业的新难题。另一方面,从价值主张实现过程来看,用户价值需求极具动态性,需要企业改变原有生产模式和机制以最大限度匹配用户需求。因此,企业如何调整现有组织模式,增强企业同用户的互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协调:内部协调vs生态协同
受益于数字时代的分布式组织结构,企业间的竞争基础已经从离散产品转变为由相关产品组成的系统竞争,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创新或产品集成等方式,通过多元互补创造用户价值。因此,同一系统中企业间的关系逐渐紧密,企业对竞争优势的关注从企业内部优势扩展到了生态价值。这也导致企业需要面对生态组织方式带来的外部系统风险,企业间的跨边界协同变得更加重要,围绕共同核心价值主张形成多元互补结构被认为是生态协同的有效方式。
相较于企业内部协调,生态协同方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生态成员在同一的价值主张下进行多元互补,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获取外部资源,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其次,系统中的参与者将共同创造价值作为一个总体目标,系统中各个角色生态协同有助于企业快速捕捉客户动态需求,获取“长尾价值”。最后,生态协同更有利于企业间的知识共享与技术创新,企业在深度探索自身领域的同时能快速应用生态伙伴的既有技术,从而更好地应对新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数字时代企业制度创新的突破方向
针对数字时代企业内主体、活动和活动间关系等管理观念和规范的深刻变化,未来可以将数字人才激励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和生态组织治理规范化等方面作为突破方向进行制度创新,以激发价值创造主体的能动性,促进新价值创造活动的持续涌现和企业间价值的多元互补共创。
数字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建设
数字时代员工权利和角色合法性来源发生了迁移,员工能动性进一步增强,员工角色的价值内涵、定位和角色间关系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未来需要通过构建多元化、动态化的评价标准,健全数字人才激励制度建设。
构建多元化、动态化的评价标准,正确评价员工价值,激发数字人才的能动性。管理者或专家作为评价主体的传统评价方式难以满足数字时代员工价值多样化和多变性的特点。具体而言,可以引入多元化评价主体考核员工在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数字能力和创新思维,特别是引入用户价值作为数字人才价值创造的重要验证。同时,评价标准也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技术革新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以准确评估数字人才的能力和潜力。
健全与员工创造价值相对应的价值分配制度,根据员工创造价值特点的不同,采用股权和薪酬分配、团队和个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数字人才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发挥的作用,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一致性。比如,海尔集团的“创客制”为每一位员工提供成为创客的公平机会,即拥有劳动所得、资本利得和超利分成的机会。“创客制”的基本导向是以用户价值作为验证,遵循“只有增值,才有收益”的基本原则,充分释放员工的能动性,让每一位员工通过创造价值赢得自尊。
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
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和发展,数据成为促进企业合作的关键要素,企业之间的多元互补价值创造活动变得更加频繁。为了适应这一新变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确权和数据要素交易规制,加大数字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以保障企业新价值创造活动的持续涌现。
一是要完善数据要素法律制度,形成统一的数据要素产权基本框架,为企业价值创造活动提供数据要素支持和要素价值保护措施。具体来讲,未来需要明确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健全数据所有权归属、数据交易收入分配、数据使用等关键方面的法律制度安排以保障数据生产、流通、使用各利益相关者数据价值的获取,进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深化应用。
二是要完善数据交易规则,保障数据要素链条各企业价值获取与竞争优势保持。在实施统一的数据标准基础上,确保数据交易过程中的标准化和可比较性,明确数据交易中的法律关系,如数据所有权转移、使用权授权等,为数据交易提供法律保障。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分级分类流通安全保护制度,设立相应的数据要素安全保护专门机构,提升敏感数据管理能力,解决企业数据交易过程中商业机密数据泄露等数据安全隐患。
三是要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促进跨企业边界价值共创活动的持续涌现。在保障数据资源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政策激励和机制设计,加强企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合作,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
生态组织治理制度的建设
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态,生态组织在捕捉客户动态需求、应对市场不确定性、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促进组织跨边界协同创新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生态初期价值主张难以明确、培育过程中的利润转移和生态主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等方面的挑战。
新的价值主张从哪里来?这是生态组织构建需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新价值主张的提出不是由单方来完成的,而是由平台方、互补方和用户多方共同碰撞产生。新价值主张提出的过程并不是一个清晰的设定过程,而是一个演化的过程,在演化过程中需要更加广泛的多元主体不断加入,共同承担失败的风险。比如,今天海尔集团已经远远超越了家电行业的边界,通过生态战略的实施,外破行业边界,内破企业边界,在智慧住居、产业互联和大健康三大价值主张下不断吸引多元主体共创共享价值,重构无界的价值体系。
强化生态透明度与监督机制,确保公平性与公信力。在生态中,生态主可以通过构建参与规制排除不符合其价值主张(隐性)的参与者,充当市场自律者角色。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让生态主及所有参与者定期公开关键运营数据、价值分配原则及决策过程,在维系平台内部秩序的前提下确保生态主与参与者权利平等。同时,还可以设立第三方监督制度,确保规则公平、公正地适用于所有成员。
陶鸠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
王钦,陶鸠.数字时代的企业制度创新[J].清华管理评论,2024,(10):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