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经济正在迈向智能时代的背景下,中国需要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是面对全球创新链重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中国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关键,消除经济增长与就业脱钩风险有效路径和避免产业外迁的有力抓手,防止全球出现新的大分流的内在要求。提出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需要从战略上进行转型,实现由嵌入全球价值链转向共创全球创新链;需要统筹好五类关系,即通用人工智能与专用人工智能的关系、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创新及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人力资本建设与人工智能发展的关系、人工智能+制造业和人工智能+服务业发展的关系、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9AJY013)。 |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引领性技术,具有带动效应强、溢出效应大、覆盖范围广。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我国要发挥引领性作用,就必须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要充分认识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战略意义,以发展战略转变、做好统筹助推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提升。
一、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需要深刻认识其战略意义
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是面对全球创新链重塑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经历重塑,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因素除美国推行供应链霸凌战略、贸易保护主义在西方国家抬头等因素之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工智能的兴起,人工智能的兴起不仅正在改变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同时也正在对全球创新链造成重大影响,推动创新的要素,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之外,还有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作为一特殊的人力资本形态,不仅驱动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且推动科研方式的变革,正在推动形成一种新型科研范式。从历史上看,科研范式经历过从经验的到实验的,到理论的、到计算仿真、到数据密集型范式的转变,目前正处于从数字密集型科研范式向人工智能驱动型科研范式转变。
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关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既受短期因素的影响,也受结构性因素的影响,短期因素主要是国际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国际市场需求受限,结构性因素,则主要表现为我国传统的国际竞争优势正在消失,需要培育新的国际竞争优势,这种优势的本质是基于创新驱动的竞争优势,根本方向是提升人工智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提升人工智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人工智能+”实现国际竞争优势的全方位重构、全范围拓展。
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是抵消对经济增长与就业脱钩风险的有效路径。一般而言,经济增长与就业存在关联,就是经济增长率高的时期,就业形势就好,经济增长率如果下降,劳动力需求也会出现下降。但随着人工智能的出现,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关联有可能弱化,就是经济增长上去了,但就业未必会随之增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工智能替代了人类的劳动。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和就业偏好的变化、人工智能能力的提升和使用成本的下降,我国制造业中已经出现了机器换人的现象,从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替换来说,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替换正在由过去的对常规性的劳动替换进化到对创造性劳动的替换。理论上而言,人工智能可以替换人类的一切劳动,由此,就有可能出现有增长、低就业或有增长、无就业的风险。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可以不断创造新的产业、新的业态、新的市场,形成新的就业机会,是有效避免此种风险的关键。
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是有效避免产业外迁的有力抓手。当前,我国所处阶段所面临的一个挑战,就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与一些发展中国家比,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较高。如果我国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弱,发达国家就可以通过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全面抵消我国在这方面的优势,我国也无法有效应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成本更低的竞争,其结果是会造成大量产业外迁,对经济增长和就业造成重大冲击。
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创新链竞争力对于防止全球出现新的大分流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次工业革命造成全球大分流,一些国家摆脱了马尔萨斯陷阱,迈向经济快速增长之路,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则依然停滞不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是否可能造成第二次全球大分流,取决于全球采取什么样的创新链治理理念。从生产力的角度而言,信息技术的发展、交通运输成本的下降,知识传播、人员流动、商品流通更加便利,从而有利于全球大合流,但此只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破除各种体制约束,为知识传播、人员流动、商品流通便利建立必要制度基础设施。从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看,目前存在两种理念的竞争,一种是以美国为典型,继续沿袭霸权主义思维,企图通过技术和知识垄断,维持其领先地位,通过长臂管辖、霸凌措施,遏制其他国家的发展。另一种是我国提出的理念,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动新一轮技术和产业变革,全球大合流的愿景就有望实现。以霸凌方式推进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就会再次出现全球大分流。
二、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需要转变发展战略
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会受到一个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要求发展战略实行转变,就是实现从参与全球价值链到参与全球创新链的转变,在参与方式上从嵌入式参与到共创式参与。从发展理念上看,实现发展战略的转变,不仅需要从价值链理念转变为创新链理念,而且还要从嵌入式理念转变为共创式理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就开始对其供应链进行分割,对各类任务进行外包,以便降低成本,到20世纪90年代,全球供应商所涵盖产业和活动呈指数级增长,全球价值链分工成为全球产业分工重要形态。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背景下,经济发展表现为从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环节提升到高价值环节活动的过程,包括产品升级、流程升级、功能升级、价值链升级等。这样一种发展思路强调的是静态比较优势,就是发展中国家利用既有优势参与到全球产业分工中去,利用全球产业分工的机遇,参与全球价值的分配和创造。采用这样一种发展战略,在成本优势明显的大背景下,可以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碰上“夹心层”的问题,世界银行把它称之为“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就是在高附加值领域难以与发达国家竞争,在低成本环节难以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竞争。发展中国家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或创新的溢出效应提升创新能力,但仅仅通过技术或创新溢出效应要赶上或超越发达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是技术或创新溢出效应是一种外围效应,与创新中心、创新母体相比,其力度相对较弱,二是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提升创新能力,会受到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遏制。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推动全球产业分工的目的是利用全球各地的比较优势,获得技术和创新红利,在推动全球产业跨国布局时,发达国家会以种种借口限制关键前沿技术出口,跨国公司也会力图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控制上自身手上。为了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一些国家会动用政府力量,对其它国家的企业进行打压。从价值链战略转向创新链战略就是要改变依赖静态比较优势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局限性,通过提升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突破静态比较优势的局限。从参与全球价值链战略转向参与全球创新链战略就是要利用我国的创新优势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协作。
参与全球创新链从形式上看,有三种典型形式:一种是嵌入式,一种是霸权式,一种是共创式。嵌入式参与全球创新链相对于嵌入式参与全球价值链是一种升级,但嵌入式参与全球创新链仍具被动性,难以避免落入嵌入式参与全球价值链同样的“陷阱”,被锁入创新链的低端,不能为我国跨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霸权式参与全球创新链是以领导全球创新链的角色参与全球创新链,但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的利益之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扮演的角色具有掠夺性,是一种技术霸权主义角色。美国是此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共创式参与创新链是一种以平等角色参与全球创新,以此种方式参与构建的创新链是一种共建共享共赢式全球创新链。以共创方式参与全球创新链追求的目标是共同把蛋糕做大。在参与全球创新链的方式上,我国应采取共创式参与方式。以共创方式参与全球创新链,一方面要求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上不能受制于人,不能完全被动跟随、模仿,另一方面,始终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与不少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创新能力虽然较强,有些领域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有些领域甚至处于世界前列,但我国仍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去推进全球创新链的建设。
三、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需要做好五个统筹
(一)统筹通用人工智能和专用人工智能发展的关系
就技术发生作用宽窄而言,技术可分为通用技术和专用技术两种典型类型。通用技术覆盖面宽、应用范围大,专用技术覆盖面窄、应用领域专。一般而言,一种技术或可归入通用技术,或可归入专用技术类别,人工智能有其特殊性,人工智能虽然是新一轮技术革命中的战略性技术,但并不能把人工智能完全视为通用技术,人工智能既有通用人工智能,也有专用人工智能,只有通用人工智能才可视为通用技术。在人工智能发展上,我国必须高度重视通用人工智能的发展,在通用人工智能发展上,我国要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作用,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但在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的同时,也要鼓励各类专用人工智能,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上,既要考虑通用人工智能的需求,也要考虑各行各业的特点,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专业子网。
(二)统筹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
2007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吉姆·格雷总结了科学研究的四种范式:实验科学范式、理论科学范式、计算机仿真模拟范式、数据密集型科研范式。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的智能化科研范式-第五范式开始兴起,并呈现出巨大的生命力。2019年,李国杰院士发起举办第667次香山科学会议,在会后发表的综述文章中明确提出,要开启“第五范式科学研究”,并预言第五范式科学研究再过10~20年可能逐步成为科学研究主流范式。202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都授予了人工智能专家。2024年11月,谷歌与英国皇家学会共同举办人工智能科学论坛,讨论人工智能如何加速科学突破问题。为了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的发展,我国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门部署了“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专项。对于何为智能化科研、智能化科研具备何种特点,虽仍没有统一看法,但有一个特点是确定无疑的,就是科研与工程的融合,科研、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当前引领人工智能的Open AI、DEEPMind这样的公司,其科研团队不仅具备前沿性、原创性基础科研能力,还做了大量系统研发和工程开发,具备开发技术平台、研发产品、推进商业化的能力。我国要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必须构建集产学研和工程开发于一体的团队。
(三)统筹人力资本建设与人工智能发展的关系
就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而言,可以设想有多种形式,一种是人机替代模式,人工智能完全替代人类所有的劳动,一种是人机协同模式,人工智能既是对人类智能的模仿和替代,也是一种新的智能,是对人类智能的补充、拓展和延伸,发展人工智能的目标不是要建立一种完全替代人类智能、与人类竞争的“第二系统”,而是要让人工智能具有人类一样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建立一种人机协同、人机互补是智能化科研和创新的根本特征,也是最具前景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人机可以通过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拓展智能化和创新的空间。提升人工智能创新链的国际竞争力,必须统筹好人力资本建设和人工智能发展的关系,以建立人机协同、互补作为根本目标。
(四)要统筹人工智能+制造业和人工智能+服务业发展的关系
人工智能具有自我学习能力,国家与国家人工智能的竞争和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知识资本有关。一个国家的知识资本积累除了教育、研发等因素外,还与国家的产业结构有关。不同的产业具有不同的创新与学习效应,故不同的经济结构,就会产生不同的学习与创新效应。相对于农业和服务业,斯蒂格利茨发现,工业具有较强的学习与创新效应,原因在于:大规模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强,融资能力也较强,可以承担更大的由创新带来的风险。较大工业企业,组织比较稳定、有持续性,因为知识积累如果可累积,则学习的能力提升就快,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的稳定性,在于组织能否持续稳定地可保存与传播知识;学习收益有长期性,存续时间长的企业会珍惜这种长期收益,愿意为知识和人力资本积累进行投资。知识越密集的产业,学习的复利就越大。正是因为工业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效应,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才保持了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服务业比重提升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但罗德里克(Dani Rodrik)发现,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了早熟型去工业化,中国也出现了类似的受到批评的苗头。为了避免人为地过早去工业化,在人工智能成为驱动创新关键新因素的前提下,中国可以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我国的优势是是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传统产业基础较好,人工智能虽然与美国相比有一定差距,但已有一定基础。所以,可将两者充分结合起来,促进人工智能对各类制造业的渗透融合。服务业可分为学习效应强和学习效应弱的服务业。在迈向服务经济的过程中,大力加强学习效应强的服务行业的发展,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也只有通过加强此类行业的发展,才可避免经济整体出现学习效应下滑,从而造成经济失速情况发生。与先进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业、教育、研发等行业,其学习效应强,要通过加强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专业的学习效应。
(五)要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21世纪以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突破,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生成式大模型在文本、图像、视频、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产生系列现象级应用,人工智能的伦理和安全问题快速出现,受到了广泛关注,各国政府也都在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模式。我国也先后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球人工智能倡议》《中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等。人工智能与一般的技术不同,安全风险具有高阶性,故在发展人工智能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安全问题,但在处理人工智能安全问题时,必须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一方面,发展人工智能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理念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负责任、可信任。在具体措施上,既要在理论上推动人工智能安全基础理论研究,也要在实践上结合实际需求、应用场景解决实际出现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在发展中处理好人工智能的安全问题,不能将人工智能安全问题泛化、夸大化,要坚信人工智能安全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将最终可为人类所驾驭。
参考文献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张其仔.加快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创新链国际竞争力[J/OL].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5[2025-01-10].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1.4558.G.20250102.1758.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