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发布,不仅是对当前“民营经济退场论”的有力反击,还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进一步明确。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八个方面回应了当前民营企业乃至社会关切的重要议题。
尤其是,《意见》从法律地位、执法过程、行政监管、涉企收费等全方面对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产权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最大范围、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得到了业界和学界的热切回应。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尤其是强调要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手段或者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提出了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二是将腐败防范和治理作为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构成,支持民营企业的反腐防腐治理,切实通过合规改革、制度建设、法制教育等,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三是提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争议解决提出全方位的支持措施,切实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治理力度。
四是解决监管执法、涉企收费中对企业的不当干预和利益损害问题,推动监管方式、监管行为、处罚方式的创新,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利不受侵害。
此外,《意见》结合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破除“玻璃门”“旋转门”等限制,从体制机制上明确了解决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难、回款难、人才不足、政策兑现难等机制举措,提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速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升国际竞争力、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现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等的实现方式,提出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来稳定、鼓舞和凝聚民营企业家,将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
李先军.司法行政联动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完整产权[J].创新世界周刊,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