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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读《经济发展理论》

2016年09月26日来源:《光明日报》2016年09月20日    作者:黄阳华

约瑟夫·熊彼特

【我的一本哲学社会科学书】

在经济学家中,姓名能够被后世用以命名一个学派的,可谓凤毛麟角。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便是其中之一。他于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以下简称《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以“创新”概念构建一种与主流经济学迥异的经济理论。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奉为圭臬的“新熊彼特学派”的研究成果,对各国科技与创新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了五大发展理念,并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新的发展阶段,品读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仍然具有极强的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是熊彼特29岁时出版的。他急于通过此书向学术界证明自己,所以写得很深奥。德文译成英文后再译成中文,语言晦涩,导致普通读者很难读下去,我愿为之解读一二。

全书中文和英文译本共六章,熊彼特在前两章中,分别阐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和对应的两种经济理论体系。在第一章中,熊彼特描述了静态的交换经济体的基本特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合生产要素,产品再按市场价格交换和分配,经济均衡是一套商品价格与数量的关系;企业家仅是生产管理者,货币仅有流通职能,经济体周而复始地进行简单再生产。不难理解,这种经济理论其实就是今天的新古典主流经济学。

但是,历史与现实均表明,经济均衡仅是一种理想状态,经济体具有发展的内生动力。熊彼特在第二章中探究了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系统地阐述了创新与企业家理论。他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不是均衡理论所宣称的消费者需求变动,而是生产者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现在的生产要素,即创新。经济发展是创新打破旧均衡、推进新方式的“创造性毁灭”过程。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供应链创新和生产组织创新等五种典型形式。熊彼特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用创新概念重建了经济学理论大厦,其中若干要义仍然具有当代意义。

他重新界定了“企业”和“企业家”。企业的基本职能是创新,执行创新的人便是“企业家”,他们并不只是企业主、资本家或者高级经理人,而是一种具有创新使命感的精神气质。企业家精神广泛分布于社会成员当中,并不拘泥于某个特定的阶层。我国所提倡的“万众创新”,本质是要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激发和释放全社会成员潜在的创新精神。

熊彼特还严格区分了“发明”与“创新”。只有成功实现了商业化的发明,才可以被称之为创新。可见,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在本质上极为重视市场机制在创新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我国政策实践中,混淆发明与创新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不仅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难以缓解科研与经济“两张皮”的结构性矛盾。

他突出了金融对创新的支持作用。企业家仅有创新意愿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创新行为。但是,创新只有在未来取得商业成功后才有回报,引导生产要素向企业家集中,就必须借助金融手段。所以,没有一个与企业家创新相匹配的金融体系,经济发展将无从谈起。我国已经确立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金融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重新认识现代金融的本质,深入推进金融体系的改革,无疑具有紧迫性。

他强调了利润仅是对创新者的回报。创新过程只不过是企业家以“意志与行为”运用了现有的生产要素,创新所创造的利润只能是对企业家创新“意志与行为”的回报。正是在熊彼特学说的影响下,企业家精神才成为一种独立且稀缺的生产要素。利润源自创新,创新又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利润与经济发展是共生共灭的。这一理论逻辑的现实意义在于:深化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尊重和保护创新者的合理收益,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虽然该书出版至今已逾一个世纪,但是诸多洞见历久弥新,更加契合以创新为主题的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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