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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

2023年01月03日来源:《财经问题研究》;网络首发CNKI 2022-12-27    作者:刘戒骄 刘冰冰

摘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统领,从高水平市场主体、高效率政府、高标准市场体系、高质量营商环境和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有机统一视角,确立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高水平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高效率政府是市场有效运行的“护航者”,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质量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得以壮大的制度土壤,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有效管理国民经济总量指标,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在以上方面精准发力,而且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协调性,让各项制度互促互进,产生联动融合之势,以强大制度合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关键词: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主体政府作用要素市场化配置

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基础研究项目(22ZKJC019)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新发展阶段中国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项目SKGJCX2021-03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立足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和活力,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置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位置,并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下简称“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统领,阐明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1]和始终突出制度建设主线、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重要论述[2],标志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系统思考和整体部署。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明确如何在更高层次、以更高标准和目标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在政府制度和监管约束下,由供给和需求两种力量引导产品和服务生产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党在领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持续改革,不断调整优化政府与市场作用,健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使各方面制度建设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从高水平市场主体、高效率政府、高标准市场体系、高质量营商环境和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视角,提出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高水平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市场最活跃的发展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高效率政府通过及时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保驾护航。建设高水平市场主体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开放、市场竞争和商品要素流动等制度规则,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高质量营商环境通过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压缩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空间,为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提供制度土壤。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国民经济总量指标管理、中观产业和微观市场主体发展均离不开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只有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使中短期发展体现长期目标要求,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动态平衡,才能够避免经济增长大起大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设高水平市场主体和高效率政府

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党认识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优势,才能激发市场活力。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没有丰富多样、结构合理的市场主体参与和多元产权交换,市场很难发育壮大[3];另一方面,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关系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无法充分地发展起来。因此,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向高水平发展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是培育多样化市场主体、推动高水平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有为政府强调发挥政府作用,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市场管不好或管不了的事情,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由市场调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最大空间。有效市场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要素的充分竞争和流动,达到资源高效配置目标。当前中国已形成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与以民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的格局,但也出现一些论调:一些人鼓吹“去国有化”、恶意抹黑国有企业;另一些人否定民营经济,提出所谓的“民营经济离场论”;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势不两立”,提出“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说法。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一步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协调互促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才能不断向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靠近。

(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国有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159 644个下降到2020年的82 155个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24 621个下降为2020年的24 566个,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基本稳定在34%2,说明国有企业数量虽有下降但产出占比总体稳定。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是一种以经济效率支撑社会使命的类社会企业[4]。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国有资本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坚实物质基础[5],能够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但当前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约束,尤其是在治理上的协调和制衡机制不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产业资本分类监管容易导致监管缺位问题;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多重性容易使企业面临选择冲突,不利于实现各类企业的公平竞争。归根结底是国有企业没有处理好社会使命与经营成效之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及其回报方式之间的关系[4]。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年鉴2021》。

2 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21》。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亟待解决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通过国有资本监督机构改革、推进竞争中性改革等构建完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自我发展的激励机制。中国国有资本改革的关键在于明确国有资本发展方向,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相关部门职能和身份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和增值能力。一方面,国资委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者和出资者的双重身份,不利于国有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地位的确立,容易被认定为政府的“代理机构或工具”[6];另一方面,中国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产业资本未实行统一监管,财政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在一定程度制约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因此,为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要积极剥离国资委的双重身份、去除其政府“代理机构和工具”的色彩,一方面赋予国资委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职能,增强国有金融资本与国有产业资本的协同性;另一方面,将国资委的投资职能剥离,成立单独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国资委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投资—国有企业经营”的垂直三层次框架[6]。

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根据功能定位明确企业核心业务,创新国有企业治理和考核方式。国有企业既是营利性组织,又承担国家出资人赋予的社会责任[7]。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冲突,既影响国有企业盈利性目标实现,使国有企业难以充分发挥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一方面,应根据国有企业社会属性和功能定位,将其分为商业型和公益型,以经济绩效标准衡量商业型国有企业,重点考核该类企业的经营成效和市场竞争水平;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重要关键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占优势,兼具重大战略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对于公益型国有企业,要注意成本控制和提高营运效率,把社会评价作为主要的考核标准[8]。同时国有企业在分类改革中要聚焦主责主业,剥离收缩非主业,防止国有企业在短期盈利性产业领域利用政策优势地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9]。另一方面,创新国有企业治理方式,利用外部合作形式吸引优秀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注入资本,通过推动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员工持股等方式发挥资本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员工生产积极性,实现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的目的。

(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数量占比、地位作用持续提高,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2012—2020年中国民营企业数量由591.78万个发展到2 283.6万个3,增长2.86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占比由30.74%上升到38%4,民营经济力量得到不断壮大。但民营企业发展一直面临较多约束,抑制民营经济活力。一方面,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处于国内主要矛盾转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加快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互的重要变革加速期,面临需求下降、人才流失和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挑战;另一方面,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低、成本上涨压力大以及技术、融资约束趋紧,继续发展壮大面临不少困难。因此,面对内外挑战,民营企业要积极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和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等机遇,主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努力培育核心能力,坚定走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3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年鉴2021》。

4 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21》,比例数据由作者计算得出。

近三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产业链、供应链调整,使相当部分民营企业遭受市场需求骤减和生产活动中断等冲击,固定成本支出压力较大,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较高。因此,必须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改进政府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便利性,完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机制。短期重点是改进政府服务,深入推进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和拓宽企业贷款抵押物范围,中长期要积极引导企业响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推动民营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视角,着眼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把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做法与中国企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根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各自性质、特点和需要,形成保护有力的产权制度、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其最鲜明的特征是党组织作用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党组织作用,科学配置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有效解决不同出资人之间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实现从内部人治理向外部人治理的制度转换,在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多个维度形成现代公司制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紧扣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的要义,发挥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协调统一、优势互补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这就要求在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和公司治理结构中,要坚持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当前国有企业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党的基层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结合不紧密;部分国有企业未设置董事会,且设置董事会的企业也未能发挥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实际作用;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管理清晰和激励有效的制度体系。因此,应从党的基层组织等机构建设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能。首先,坚持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统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这里的“特色”是指将党的领导和中国国有企业长期文化积淀融入到现代企业制度中。党领导下的纪检监察可以有效弥补现代企业制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10],而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和政企分开等特点能够缓解国有企业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的劣势。其次,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建设方面的核心作用。推动具备建设条件但尚未成立董事会的企业应建尽建,通过明确董事会职能,处理好党组织、经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领导、分工和协作关系并确立制度流程,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权的职权。最后,推动国有企业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大方面,建立规范、严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在执行方式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强化制度的闭环管理。

民营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形成产权清晰、治理规范、经营管理体制健全的制度体系。中国民营经济不同程度地存在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划分不清、家庭成员间产权模糊、企业治理机制不健全和“人治”色彩浓厚等问题。因此,需要充分尊重企业发展的特殊性,从产权界定、治理结构优化和经营管理转型等方面入手,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市场化运营机制。一方面,引导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民营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核实企业法人财产,明确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明晰企业产权结构。民营企业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指导企业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确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引导企业组建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指导民营企业制定公司制度章程,推动企业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流程,规范企业在议事程序、风险管控和财务规则等方面的制度细则,达到部门制衡、治理有效的目的。另一方面,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转型。部分民营企业仍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式的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并不利于企业的有效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民营企业可以吸引优秀管理人才作为企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政府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系统使用,提高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加强数据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安全预警和品牌建设等全方位、多方面的综合能力提升。

三、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形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形成要素流动畅通、价格反应灵活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使市场在生产要素价格、流向和组合上发挥决定性作用,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根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实现有效配置。中国要素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以及技术、数据等新型要素配置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一方面,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阻碍要素自由流动,使得一些要素难以受到市场调节,同时部分行业和企业占有过多生产要素,产能过剩和生产效率低下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要素回报不能完全取决于要素市场的供求状况,要素错配严重[11]。截至2008年,要素错配导致中国TFP损失10.23%[12]。因此,需要围绕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空间,以统一大市场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要素市场体系是使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和数据等各类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在更大空间、更广领域有效结合,实现市场化配置的基本依托。当前中国要素市场化配置场所分散、制度不统一,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对要素流动的阻碍突出,迫切需要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制度规则。劳动力、土地要素市场建设的任务是形成城乡统一的市场。劳动力市场建设主要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部署,破除妨碍劳动力、人口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全面实施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协调健康发展。土地要素市场建设主要是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指向,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产业用地要拓宽工业用地市场供应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加强低效和粗放利用土地的约束,着力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农村“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建设,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存量用地根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同等对待国有建设和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本要素市场建设的任务应当以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和聚焦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为指引,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高金融市场信息共享平台的服务水平。通过开发与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发展多层次的股权市场,构建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差别化银行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型数字技术完善金融供应链票据平台、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支持数字人民币在多种应用场景试点使用,开发多样化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提高金融有效供给产品质量。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数据采集、开放、流通、使用、开发和保护等环节的制度建设。随着数字经济逐渐渗透到产业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海量数据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在重塑企业生产方式、改善传统要素投入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动数据确权,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明确数据可流动的法律界限;积极推动数据要素的共享和流通,完善公共数据的共享、运营和保障机制,拓展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实现跨场景、跨区域、跨领域的数据互联,推动多数据交融使用的数据生态系统建设。

(二)推动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要素价格由要素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能够准确传递市场信号,引导要素使用者根据自身经营目标和预算约束合理安排要素使用数量和要素组合。虽然经过多轮改革,中国要素价格仍存在扭曲现象,其中资本和劳动力要素价格扭曲测度程度均在1以上,且资本要素价格扭曲更加突出,劳动力和资本要素价格均存在低价扭曲现象[12]。积极推动利率、土地价格、能源价格、数据收益的市场化改革,继续扩大生产要素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范围,完善要素报酬机制。首先,推动贷款和存款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供求因素、风险溢价和政策因素等进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优化存款期限结构和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其次,城市用地基准价格、农村征地价格、农村宅基地流转价格和农村建设用地价格等均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完善弹性化的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推动与建设用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二级市场建设。再次,逐步放松油、水、电、气等能源垄断行业中的要素价格规制,科学平衡民生保障与能源价格市场化关系,加大对能源市场的反垄断力度,加强成本监管和采取激励性监管方式,优化能源税收结构,多渠道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最后,推进数据要素确权,在分类分级和安全发展的前提下,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和收益权等权利,进一步细化数据交易标准,完善壮大数据交易市场,降低数据接入成本。此外,要素市场化配置是极具效率的配置形式,但市场化配置易使要素向私人回报收益率高的领域集聚,有显著的忽视社会收益和非经济目标的缺陷[13]。因此,对于无法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充分供给的产品,尤其是公共物品,要发挥政府保障供给的作用。

(三)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

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就是拓展稀缺要素配置机制,畅通各类企业参与要素配置的空间,使企业能够选择最有效的方式获得和利用稀缺要素。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的协同配置效应。增强优质要素的集聚和流动能力,通过公开明确的人才认定和引进政策,吸引国外人才流入;吸引外资在本国设厂,鼓励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创新完善要素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技术、管理和知识等能够在研发初期得到政策支持,在成果转化环节得到合理回报;支持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探索居民财产性收入模式创新,通过农村用地、宅基地流转和农村用地长期租用等方式增加农村居民土地收入。另一方面,推动技术、数据要素与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的融合配置。数字技术平台流通模式和数字技术强大的数据集聚,可以汇聚更多要素资源交易,提高要素供需方的适配度,从而淘汰过剩产能和清退低效要素。具备智能化、数字化数据分析功能的大规模全国性要素市场更能够集中竞价功能和吸引优质资本,创建更完善的要素市场。并且数据要素可帮助传统要素跨越地理障碍和部分制度壁垒,缓解隐性失业和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通过建立土地登记、管理和交易的数字化记录与大数据分析系统,能够加快土地的市场化配置速度。

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高质量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视角,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竞争地位,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是促进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涵盖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部因素,高水平市场主体建设面临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健全的制约,尤其是产权保护短板突出,市场准入门槛对不同主体标准不一、政府准入后监管不足,部分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突出,资本无序扩张,政府行政垄断等问题。只有加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才能培育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市场主体。

(一)产权保护制度

产权制度是影响市场交易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清晰界定、有效执行的产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1)》可知,2021年,法庭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共5 238件,收受案件数为全院之首,新收案件数较2020年增长36.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产权保护重要性逐渐凸显。因此,要针对当前中国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的效率较低、执法成本偏高、缺乏统一标准和企业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构建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产权保护司法体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产权保护。首先,政府应承担起监管职能,清理妨碍各类所有制主体产权平等受保护的行政规定,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组织、群众舆论等为辅的知识产权监督模式,推动监管的公开透明化。其次,确立法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核心基础地位,积极建立统一的产权保护标准和细化相关法律条文,夯实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法制基础。最后,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畅通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产权侵权案件的转送流程,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产权维护咨询服务和积极采纳社会建议,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维权成本。

加强对国有产权、集体产权、私有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合法权益。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和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登记、转让、退出等程序进行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明确的数字化存储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优化农村集体产权的流转和交易流程,防止其被外部资本侵占或流失。其次,在产权制度得到有效保护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居民财产性收入制度设计。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建立员工利益、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激励相容机制,避免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因地制宜,通过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改革,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最后,在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背景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能够为创新提供激励机制,政府可重点支持高科技专利项目,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保障技术成果回报收益;加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15],以数字化工具赋能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大数据平台打破知识产权“孤岛”,缩短科技成果转化时间。

(二)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基于规模经济、有效竞争、风险防范、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市场主题进入市场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目的是限制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向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准入制度经历了过渡探索期的营业登记、企业法人营业登记,完善期的逐步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和深化改革期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制度的积极探索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深化发展的过程。但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法律和行政规定过于复杂,相关管理体系存在叠加交叉;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区域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一些准入资质、许可没有全国互通互认互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完善,一些地区、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实施程序、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商事登记制度配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落地难的问题。因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类型的市场主体准入,明确准入前认定和准入后监管细则等方面,保障地方清单公开透明化,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更加完善。首先,推动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清除各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准入规定。地方政府应加强自我审查,防止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偏好于本地企业的准入标准,反对市场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流通。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合并简化市场准入流程,减少管理职能的重复交叉,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事前成本。通过逐步放开部分行业的准入限制,降低民营企业在进入教育、卫生、电信、电力和新闻出版等行业的门槛,增强要素自由流动和积极引导优质稀缺资源向民营企业流动[13]。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与民营资本广泛深度合作。最后,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排查和清理显性壁垒和隐性壁垒。加强准入后监管和降低准入前审批认证标准,提高违反规定的惩罚力度,利用数字政务公开平台打通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的信息沟通共享渠道。推进数字化手段的清单电子化、政务审批电子化、智能化,做到“一网通办”,建立全国市场准入审批的基础数据库[16],公开典型审批案例,提高市场主体准入申请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公平竞争制度

公平竞争是指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相同制度和监管环境下进行竞争。其核心要义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具体制度包括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以及政府公平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两大方面[17],即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规范政府行为[18],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具体规范实施的法律基础。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能够发挥优胜劣汰作用,在淘汰落后低效企业的同时会造成强者愈强的格局,由于资本倾向于向强者流动,最终会形成垄断者一家独大或多家垄断的市场格局。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积极性,要加强反垄断力度、创新反垄断行为监管模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式,持续保证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强化数字经济反垄断,遏制平台垄断乱象。数字经济背景下具有网络效应的数字平台具有天然形成垄断的内在动力,算法和数据等技术支持使得平台垄断行为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反垄断监管面临理论和具体实施的双重挑战。因此,要从理论和具体监管方式两方面推动平台经济反垄断体系的建立。首先,推动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的重塑。当前制定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仍建立在传统反垄断分析框架基础上,绕开了市场界定而直接认定平台垄断行为,并未取得突破性的理论进展。下一步可将数据垄断、双边市场影响力、服务差异化、数据访问和进入壁垒等因素纳入数字平台垄断支配地位认定的参考依据[19]。其次,针对数据共谋、算法歧视、自我优待和经营者集中等新型垄断行为,采取数字化监管方式,加强监管部门的数字技术监管建设,掌握当前平台企业实行垄断的技术逻辑,从而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监测、分析、认定企业的垄断行为。再次,创新反垄断监管形式。由于平台企业垄断行为涉及范围较广,仅加强事后监管无法弥补垄断给消费者和商户造成的损害,所以应完善事前平台自我纠偏、事中反垄断部门和社会协同监管、事后监管部门惩罚判定的流程,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垄断动机和提高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成本。最后,创新激励性监管方式。政府监管部门可通过与平台签订契约,让平台企业有一定自我选择权,缓解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形成激励相容约束。监管部门也要秉持包容审慎的原则,初创期监管过严会扼杀企业创新活力,不利于创新生态系统完善。

积极引导资本有序健康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当通过逃脱监管的方式追求更高利益时,资本就表现为无序扩张。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企业资产,数字资本出现并呈现出无序扩张趋势,而且数字资本会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结合,强化资本扩张动机和开辟更加隐蔽的扩张途径。因此,要将深化资本要素监管作为治理资本无序扩张的核心。首先,明确资本扩张的合规标准和“红线”,制定资本扩张领域的负面清单,联合各部门形成互通有无的协同监管机制。其次,积极引导资本向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发展。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流动,采取多种资本合作方式支持当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最后,形成以数据分析为架构的资本监管体系,采用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及时捕捉资本违规和异常行为,形成总体分析框架并记录储存具体资本运作轨迹,有效降低监管的人力成本和弥补传统监管方式的不足。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审查方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限制行政垄断和减少资源错配的重要制度。政府落实审查制度相当于向市场发送政府公平对待市场主体的信号,有利于信贷资源合理配置。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自我审查为主,存在激励不足和审查落实低效的问题。《实施细则》对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第三方评估等作出详细规定,有助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但该细则仍采取以自我审查为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抽查和社会监督的方式,并未建立起内部激励机制和强有力的外部约束机制。因此,首先,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基础。积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反垄断法》中的具体细则,提高反垄断执法机构监督和责令相关部门整改的权力。其次,建立地方政府自我审查的激励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将审查制度与政府绩效评价挂钩,在国务院制定的审查流程基础上完善地方政府自我审查步骤细则,在制定产业政策之前咨询相关部门建议,从政策制定源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最后,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普遍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政府部门可以同与政府无直接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咨询研究院等建立审查合作关系,不断修改政策内容直至政策符合审查标准才出台。此外,应继续完善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垂直审查体系和地方政府自我审查、第三方审查的横向审查体系,形成约束政府自我审查的外部监督机制和自我激励的政策体系。

五、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健全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宏观经济治理是国家管理国民经济总量指标的方式和机制,主要任务是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统筹消费与投资的作用,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动态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当前宏观经济治理面临一系列国内和国际挑战,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变异和持续传播导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下降,城镇失业率波动性上升,居民储蓄意愿上升,投资领域出现行业分化,消费升级和生活服务等投资行业受影响较大,部分企业陷入困境甚至濒临破产;另一方面,国际政治动荡,能源价格上涨和外贸不确定性等均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性产生冲击。中国要积极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应对疫情冲击,组合使用政策工具推动经济结构平衡,实现宏观经济治理目标,推动建立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一)加强各类政策的分工与协调配合

进一步理顺各类细分政策的相互关系。消费、投资与就业是循环拉动关系,即消费刺激投资和拉动就业,就业获得更多收入反过来又会促进消费。要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中国拥有超大规模消费市场,经济韧性强,需充分调动消费市场发展潜力,通过消费产品质量升级和消费模式智能化转型,完善大市场物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引导绿色、健康和智能消费品市场发展。推动新型消费模式的投资带动作用,促进通用型信息基础设施、软件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是对行业和区域发展的政策调整,旨在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合理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环保政策是调节人、产业与自然发展关系的政策工具,可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消费、投资和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目标,是政策实施的着力点,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环保政策是调整经济结构和区域性平衡的重要方式。

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就业政策等细分政策的协同作用。发挥财政政策对细分政策的结构调控作用和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作用。首先,把握调控对象和治理问题的核心特征,根据财政政策结构调整优势和货币政策总量调整特点,灵活搭配政策工具,动态化、精细化调整政策工具,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关注市场动态反应。其次,健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控消费、投资和就业的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避免直接干预、强度过大的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市场主体预期不稳和市场动荡问题,建立政策实施后的市场反馈信息收集机制,利用大数据观测市场动态反应过程,有利于下一步精准施策。最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将稳定就业容量、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形态和新型就业形式,保障新型经济就业形式下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细分政策实施部门的横向互动协调作用,避免部门重复发力,重视协同发力,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垂直政策联系,中央政府要将地方实际发展情况和区域差异纳入到政策中,平衡政策空间性与政策执行效果的关系,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和落实政策,广泛考虑受影响最广泛主体的诉求。

(二)通过统筹产业和区域政策促进资源在宏观层面的合理配置

宏观经济治理既要解决总量不平衡问题,又要解决根本性的结构性资源错配问题,统筹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促进资源在宏观层面的合理配置。产业政策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点政策,应协同环保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低碳化与获取经济效益的冲突。产业发展是支撑就业、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的着力点和有效支撑。一方面,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和政策支持,同时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优化产能,利用政策优惠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向处于成长期阶段的产业流动,促进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区域转移,实现资源的跨区域高效配置;另一方面,以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推进产业的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当前中国产业发展正面临实现“双碳”目标的环境约束,不仅需要高碳产业向低碳产业转型,而且要推动能源结构的绿色低碳化发展,通过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壮大,利用环境成本的市场化交易定价机制,降低企业碳市场进入门槛和丰富碳金融产品,促进环境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区域政策是缓解中国空间资源错配的重要政策手段,应着力解决城乡之间和不同经济区域之间的空间资源错配。首先,减少行政干预对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要素的流动限制,充分发挥市场驱动要素流动的动力机制,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其次,加强大城市及其周围的都市圈建设,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的连接性和贯通性,提升城市间公共交通连接率和都市圈物流效率。强化城市间分工合作,推动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向周边都市圈扩散,加快中心城市集聚创新要素、人才要素、资本要素,提升经济发展密度,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化产业,夯实周边小城市的制造业基础,利用劳动力、土地等综合优势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核心大城市技术优势,逐步吸引更高级的产业外移,形成大城市与周边小城市联动发展格局。最后,区域政策要积极配合产业政策,依托区域比较优势形成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规模和产业基础。比如中国西部地区能源丰富,拥有发展清洁能源的禀赋基础,在推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应充分发挥区域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的作用,将支持西部地区清洁能源产业作为重要发展内容,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构建多层次的开放平台。

(三)提高政策工具的精准性和创新性

利用组合政策工具针对性地解决经济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在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外生事件影响下,必须针对就业问题突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风险、产业链供应链断链风险等,提高政策工具的精准性。一方面,针对特定的痛点选择好政策工具组合,确立目标群体的精准性,满足目标“客户”的诉求。稳就业问题要从劳动者素质提升、稳定企业就业岗位供应和推动灵活就业等方面精准发力,满足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另一方面,政策工具的精准性意味着政策工具组合和结构要精准。政策工具的影响范围和使用频率应与政策目标相匹配[22]。政策实施会因外部因素变化而产生的不同的政策效果,有必要根据政策的性质建立短期或长期的政策评估机制,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环境变化情况调整政策工具组合,实现政策工具的动态精准性。同时做好政策退出机制建设,根据政策实施时长、效果及类似政策实施情况,适时退出政策,避免新旧政策叠加降低政策效力。

创新政策工具和采用数字化的政策实施方式。首先,通过政策工具创新和发展满足多需求层次的数字金融产品,提高政策工具的适配性。在传统政策工具难以发挥精准滴灌作用的领域,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开发覆盖订单、仓单、存储和物流等方面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提供精细化的融资服务。其次,在一些政策领域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减少企业寻租和政企间的逆向选择问题,通过竞争提高政策资源的配置效率。最后,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政策工具实施方式的创新性改进。通过大数据政务平台打造政府数据优势,推动政府政策实施前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方式变革,健全政策实施过程的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

六、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2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在高水平市场主体、高效率政府、高标准市场体系、高质量营商环境和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方面精准发力,而且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协调性,让各项制度互促互进,产生联动融合之势,以强大制度合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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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冰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产业组织与创新经济学研究。

 

刘戒骄,刘冰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与核心制度[J/OL].财经问题研究:1-11[2023-01-03].http://kns.cnki.net/kcms/detail/21.1096.f.20221222.1345.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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