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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当前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7年09月08日来源:《中国流通经济》2017年09期    作者:胡文龙

摘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降低税率、减免税额、延期纳税、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降低或减免企业(个人)所得税为主要手段,以增值税退()税,契税、印花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减免等为有益补充的系列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不过,与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相比,我国创新激励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税收政策支持创新缺乏系统性,多元政策意图致使创新激励导向不明晰;税收优惠政策欠缺行业多样性,创新激励偏重高新技术领域缺乏普惠性质;税种优惠模式与现有税制结构不匹配,对创新人才税收激励不足;享受创新税收优惠的条件偏紧偏严,相关税收优惠措施受益面较窄;国有企业对税收激励政策不敏感,激励创新的政策效果不明显等。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通过积极的政策调整,建立健全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营造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普惠性税收政策环境,完善以创新激励为导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增值税等税种对创新激励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加大对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力度,着力解决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无效或低效的问题。

关键词:创新激励;税收优惠;税收政策;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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