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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系列重要阶段性成就:能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能源消费节能、绿色、低碳化趋势显著,能源供给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技术创新驱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数智化加速转型,能源体制市场化改革与法治化监管持续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共建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格局初步形成。在新时代背景下,面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安全、经济和低碳挑战增多,能源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和关键核心技术受限,能源体制协同性差及市场机制不完善,能源新质生产力正在加快形成,统筹好能源安全与转型的需求不断增强,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的领导力持续提升等新形势,应根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推进的阶段性现实需要,动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协同推进“安全+绿色低碳+高效”的思路,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多元供给体系,打造节能低碳、循环集成的科学消费格局,培育自主可控、持续突破的技术创新生态,完善协同灵活、竞争充分的高效体制机制,共建公平协商、互惠互利的国际合作关系。 关键词:能源安全新战略;新型能源体系;低碳;能源新质生产力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煤炭战略功能定位与测算”(23BGL014);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产业经济学)项目(DF2023YS24);中国社会科学院智库基础研究项目“完善推动新能源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研究”(ZKJC250804)。 |
一、引 言
能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是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能源安全问题,将能源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国家安全之一。在国际政治关系日趋复杂,能源贸易格局深度重构,国内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能源需求不断增长,能源资源储产比持续下降,油气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的新时代背景下,能源安全已进入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新范式阶段,如何深入理解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清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厘清思路,不断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为我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和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和现实意义。
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了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自主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资源理论的中国化,创新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体制机制,并为解决全球能源安全问题贡献了中国方案(陈始发、梁薇,2024)。在新时代背景下,能源安全已经进入新范式阶段。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系列重要论述不断丰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内涵和理论体系不断深化。亟须进一步准确把握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新时代精神,深入研究其指导我国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难题的思路逻辑和重要举措,更好统筹能源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力有效实现建设能源强国的目标。
基于此,本文构建“现状梳理—形势分析—思路确定—重点举措”的分析框架,在总结能源安全新战略取得的阶段性成就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新形势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机遇,明确发展思路,提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文可以为深化研究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提供新的文献参考,并为新形势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决策价值。
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内涵及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就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能源发展将高质量发展贯穿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在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的同时,着力统筹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的经济性与进程,持续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一)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内涵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这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国策,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四个革命”是指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一个合作”是指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王恰,2024;韩亚栋,2024)。“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能源安全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系统阐述和高远谋划,是我国实现能源强国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好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关系的指导思想。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就是要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能源系统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从而倒逼和牵引生产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在具体推动方式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论述了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用能权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调整、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推进电能替代、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制造、提升建筑领域节能标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等内容(国家能源局,2024),进一步深化了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的内涵,丰富了能源消费革命的实践路径。
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就是要增强煤炭等化石能源的兜底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化石能源绿色低碳生产消费,高质量发展新能源,科学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从而建成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的多元供应体系。根据发展阶段演变,需要持续深化能源供给革命的安全兜底意义,重视大力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全力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国家能源局,2024),找准符合当前和未来发展阶段需求的合宜改革路径,建设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能源技术变革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等重点技术,集中攻关一批、示范试验一批、应用推广一批,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深入实施能源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大力推动能源产业升级(国家能源局,2024),进一步深化能源技术革命的内涵,促进我国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就是要深化体制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在具体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深入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着力加强能源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指示(国家能源局,2024),对我国“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内涵和实现路径进行了深入且系统的剖析,有利于为我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如2021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为我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就是要加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共同解决气候变化和全球能源安全问题,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周大地,2016;韩亚栋,202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2024)。要在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等方面重点着力(国家能源局,2024),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来更好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
(二)能源安全新战略取得的重要成就
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能源政策体系更加丰富完善,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和国际合作改革加快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推动我国从以传统油气安全为主的旧范式阶段向以能源系统安全为主的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新范式阶段转变。
1.能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框架下,我国能源政策体系围绕安全、高效、绿色低碳三条主线持续丰富完善(见表1)。在安全方面,政策重心从解决油气供需矛盾逐渐向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转变;在高效方面,政策重心主要以“构建现代化能源市场体系”为目标,核心在于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在绿色低碳方面,政策重心体现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和促进新能源健康发展。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能源政策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包括规划、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法律法规等;政策内容更加全面细致,不仅涵盖各细分行业,而且聚焦具体产业链环节和市场主体;政策体系更加协调统一,更加注重细分行业之间、各主线之间的政策一致性。
表1 能源安全新战略框架下我国能源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2.能源消费节能、绿色、低碳化趋势显著
2014年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指示下,节能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能源消费利用的优先方针,加快促进我国用能方式向集约高效型转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按照2010年可比价格,2014—2024年,我国万元GDP能源消费量从0.66吨标准煤下降至0.46吨标准煤,以年均3.37%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支撑了年均7.25%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成为全球能耗强度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能源结构加快调整,煤炭消费持续下降,清洁能源消费逐年增多,电气化率稳步提升。如图1所示,2014年,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为65.8%,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为16.9%,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为11.3%;2024年,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53.2%,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上升至28.6%,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超过18%,电气化率加快提升,预计2025年会提高到31.2%。减污降碳改造持续走实走深,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能效水平不断提高,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电石、单位合成氨、吨钢、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分别下降0.8%、1.2%、0.1%、0.2%(国家统计局,2024)。自2014年提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来,截至2023年底,共改造10.3亿千瓦煤电,累计95%以上的煤电机组已经实现超低排放。随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实施,煤电的减污降碳改造升级进一步深化,推动排放强度持续下降。2024年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2%。据国家统计局测算,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已多年下降,2024年比2023年下降3.4%。
图1 能源消费结构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
3.能源供给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就是要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在这一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基于“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我国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科学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向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方向稳步推进。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局数据,2014—2024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持续增长,从362212万吨标准煤增长到498000万吨标准煤,原油产量达2.13亿吨,天然气产量达2464亿立方米,核电总装机容量达1.13亿千瓦,能源自给率超过80%,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图2 一次能源生产结构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
在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的同时,供给结构更加清洁低碳。2014—2024年,原煤、原油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
的比重稳定下降,分别从73.5%、8.3%下降至63.9%、6.1%;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占比持续提高,从18.2%增长至30%;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持续推进,2024年,煤电机组淘汰产能超800万千瓦,改造升级1.8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占比已提高至32.6%,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1.68亿千瓦时。能源供给智能化水平稳定提高,供给体系更加高效。如智能化煤炭产能比重已经超过五成,大中型煤矿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已下降至2023年的9千克标煤/吨,发电机电站供热总效率从2014年的43.5%增长至2022年的47.9%(袁惊柱,2025)。
4.能源技术创新驱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数智化加速转型
在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兴起的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新增长点”“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在这些能源发展重点论述的指导下,我国逐渐建立和完善“四位一体”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在能源技术和装备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驱动能源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数智化加速转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有效发明专利数总和,从2014年的9187件增长到2023年的82477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中的占比从2.05%提高至3.70%,能源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增强。钻锚一体化智能快掘成套装备投运,特大型煤矿全矿井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装备获得重大进展,25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全尺寸地面试验平台、核电站水下智能维修成套装备等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填补了系列技术空白。超深层油气勘探开采、第四代核电、光伏电池高转换效率、坚强数字电网、新型储能、绿氢、煤电+CCUS深度脱碳等能源技术创新持续取得新进展,驱动化石能源产业清洁低碳高效生产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如煤电机组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和灵活性改造升级,新能源电力渗透率持续提高,绿色智慧矿山占比逐渐增多,绿电直供规模持续增长等,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工业化进程推进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了重要支撑。
5.能源体制市场化改革与法治化监管持续深化
能源体制改革需要解决好能源发展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健全能源法治监管体系,为能源发展打通快车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和能源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垄断环节能源监管,加快健全能源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推动能源体制改革走深走实。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煤炭、煤电、天然气、石油、新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持续完善,市场机制传导能源成本价格的通道更顺畅,发现能源商品属性价值的功能更强。如煤炭通过中长期价格合理区间实现市场定价与政府调控的有效协作,煤电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天然气和成品油价格改革逐渐向“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和完全市场化推进,新能源电力价格改革进入机制电价时代。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逐渐向全国统一能源电力市场体系推进。如建成全国、区域和地方煤炭交易平台,形成上下游多元化、中间管网统一管理的油气市场体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容量市场等多种交易市场机制加快发展。能源法律体系不断丰富,政府法治化监管水平持续提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能源领域立法增多,政府进行监管的手段逐渐向法治化转变,为能源领域垄断环节科学化监管和价格调控提供了更有效的抓手。
6.能源国际合作共建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格局初步形成
在习近平总书记“要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的引领下,我国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建设。将能源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并为能源国际合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中国先后与东盟等6大区域搭建能源合作平台,与34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能源合作规划,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肖新建,202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5)。油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产能合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加强能源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已基本实现能源行业各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覆盖,发布了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积极参与能源标准化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2+6+N”能源国际合作机制,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杨梓,2022;胡明,2025)。积极主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中积极贡献中国力量,以光伏发电、风电、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大量绿色低碳能源产品设备,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提升全球能源可及性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发挥了中国的大国引领作用,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表2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取得阶段性成就
资料来源:《“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报告(2024)》《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等。
三、新时代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与应对思路
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时代背景下,亟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精准识别保障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挑战,准确把握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机遇,积极稳妥推进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持续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
(一)新时代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新挑战
新的发展阶段,我国需要重新审视“富煤、贫油、少气、多可再生”的能源禀赋,动态评估能源供应和转型中的安全挑战。
1.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安全、经济和低碳挑战增多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系统的绿色、低碳、数智化转型是其重要发展方向,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安全、经济性和低碳转型挑战将增多。
一是能源资源可持续供应和技术安全风险将升高。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储产比相对偏低,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分别提升至71.9%、42.2%(钱兴坤、陆如泉,2025),剩余可开采年限短,在新能源发展所需的关键稀有矿产资源上,新能源产业链上游的锰、钴、镍、铜等矿产储量占全球总储量的比例不高,对外依存度已分别高达96%、95%、90%和78%(施毅敏、罗国平,2022),国内储量相对不足,保障需求的年限较短,铬、锰、铂、镍、碲保障年限少于10年,铜、镝、铟、银等少于20年,锂、钴、锡等少于30年(陈伟强等,2022),可持续开采利用的风险较高。能源储备体系的储备规模仍较小,还没有完成现阶段确定的建设目标,且储备规模所能发挥的战略保障功能与国际相比仍偏弱。如在石油战略储备规模方面,我国《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确定了100天石油净进口量储备规模的发展目标,与美国、日本等战略石油储备规模相比,仍偏低;在煤炭产能储备规模方面,我国制定了到2030年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目前仅完成1亿吨的可调度储备能力。新能源发电易受季节、天气变化影响,存在供应不稳定问题,区域范围新能源年平均同时率较低,仅17%左右,对尖峰电力支撑能力有限。尤其是冬季负荷晚高峰期间,水电支撑能力下降,光伏出力基本为零,冬季保供用电负荷晚高峰时段,只能按照新能源装机水平15%的保障性出力纳入电力平衡(苏南,2022)。新能源涉网性能标准偏低,频率、电压耐受能力有限,大规模并网可能导致系统惯性不足,在波动增强时频率变化值有可能超出规定范围,从而影响电力系统稳定性。集中式大规模接入可能导致系统转动惯量不足,电压、频率稳定性降低;分布式大规模接入反向送电可能会带来线路设备过载、电压抬升、电能质量降低等问题。
二是经济成本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低。能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不能科学反映成本构成,能源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能形成有效市场选择,能源转型体制机制限制最优效率技术路线选择,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能源系统综合成本不能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在不同区域、产业、主体间分摊,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成本过高,新能源发电成本、实施建设和运营成本、输配成本、调度成本、容量调节成本等的综合经济性偏低。如国家电网的测算表明,新能源电量占比每提升5%,消纳成本将增加0.088元/千瓦时;国网能源研究院的测算结果表明,当新能源电量渗透率超过10%~15%之后,电力系统的整体成本将快速增加。随着新能源规模化接入,叠加一些电力需求因素,2024年华东、华北电力系统服务费占比上升至10%左右,华中、西北也突破8%,蒙东2024年3月系统运行费已增至38%,新疆2024年9月系统运行费增至15%。
三是低碳转型受政策驱动强,过快、过慢均存在失衡挑战。能源系统的绿色低碳转型过快将推高能源安全风险,化石能源退出太快会导致产业结构空心化、过快过早去工业化等问题。如东北地区过快去煤和煤电,不仅导致“拉闸限电”等能源安全事件发生,产业结构也出现“逆库兹涅茨化”“去工业化”等问题(韩永文、袁惊柱,2024)。能源系统改革滞后工业体系转型升级会导致不协调风险升高。新能源发展过快则会导致能源系统面临更多技术不成熟、供给不稳定、煤炭安全兜底的高碳锁定,以及产业“内卷式”恶性竞争严重等风险。如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无序价格战表现突出,光伏组件降至每瓦6角多,储能系统中标价格创新低,100余款新能源汽车进行降价,大量企业出现亏损,行业整体竞争力下降,产业发展生态被破坏,需要合宜的治理政策来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2.能源技术创新面临投入不足和关键核心技术受限等挑战
能源技术创新是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能源技术创新存在研发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限、产业化融合发展不深等问题。
一是我国能源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是制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原因。一方面,我国能源技术研发资金总量投入不足,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仅为0.3%,远低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且超过60%的资金投入了传统技术领域,新兴技术领域投入不足20%,增速低,不足以支撑储能、CCUS、氢能等前沿技术的长期攻坚。与此同时,基础研究投入更为薄弱,在科技投入中的占比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企业研发投入低,主要投入用于产能扩建;税收优惠政策不强,政策补贴主要集中在中游生产制造环节,对上游的研发和下游的应用补贴较少;新技术应用场景发展不足,新技术应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渠道不畅通;协同创新少,尤其是国企和民企的联动创新不足,产学研协同机制不完善,且成果转化率低,使得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积极性不强。
二是关键核心技术受限。由于基础研究投入长期不足、创新人才培育不成体系、高技术人才分散且形不成合力、国外前沿技术出口封锁等原因,使得我国能源关键核心技术受限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首先,我国能源科技研发投入长期重视能够获得短期收益的应用研究,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在关键核心技术上的研发投入资金不够,不能支持进行长期的试验和技术攻坚。其次,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对能源技术创新人才的培育仍不成体系,数量和质量均不能满足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需求。一些高技术人才分散在高校、科研院所、国企中,没有一个协作创新的平台和机制,很难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上发挥他们的合力作用。最后,我国在很多能源关键核心技术上仍高度依赖进口,如储氢、运氢技术,氢燃料电池的质子交换膜、碳纸等关键材料,新能源汽车芯片,光伏胶膜中的聚烯烃弹性体,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等,以及一些能源技术装备的关键零部件、专用软件等。在大国竞争更加激烈、地缘政治关系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关键核心技术进口面临封锁的风险会大幅增加。
三是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不足。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不足是限制新技术应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问题,其中,能源技术研发方向与产业需求脱节,产学研和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机制不健全,创新生态不完善是主要原因。首先,能源技术研发方向与产业需求脱节。能源技术研发重理论研发、轻技术应用,和产业端应用场景对技术研发反馈不足,导致技术研发不能符合应用的成本经济性等需求,技术研发不能在市场导向的反馈中加速迭代,形成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其次,产学研和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机制不健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项目合作一般以短期为主,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能力和企业的工程化能力难以实现有效衔接。能源产业链上游的研发和材料、中游的装备制造和下游的应用场景之间缺乏创新协同,存在相互制约的问题,不利于形成全链条竞争力。另外,技术融合不足,如能源技术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的融合缓慢,不利于能源的跨领域创新。最后,能源创新生态不完善,技术从研发到产业化的链条不完整,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能源技术从实验室研发到实现产业化的过程中存在中试环节缺失、规模化发展受阻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中试阶段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使得许多研发技术不能通过中试试验验证,并且由于新兴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不完善,技术难以实现快速规模化发展。另外,政策对研发和产业化的补贴碎片化,不能实现顺畅衔接。
3.能源体制面临协同性差、市场机制不完善等挑战
能源体制是影响能源系统效率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深层因素,如体制不协同、市场竞争不充分、机制不灵活等,需要下真功夫深化改革来逐一解决。
一是能源体制协同性不足,体制性摩擦普遍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部门管理职能不协调,规划、政策之间存在交叉冲突问题,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平台,职责实施中的政策目标存在差异,降低了执行效率。第二,能源品种的体制不协同。电与煤的价格机制矛盾、原油与成品油的价格倒挂、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协同不足、油气电网的互联互通程度低等问题普遍存在,使得能源系统的集成能力减弱。第三,中央与地方的体制不协同。中央制定的能源战略在地方实施中难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区域行政壁垒的干扰,如跨区域的输电通道建设、能源结构转型等。第四,市场机制与政府管理协同不足。能源价格的市场化发展仍受行政干预,能源市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不足,对垄断监管缺位。
二是能源市场机制发展不完善,价格、组织、监管、体系等方面仍存在系列问题。第一,电与煤价格机制矛盾仍存在,电价体系发展不完善。发电端的“竞价上网”与销售端的电价管制使得电煤价格存在较大分歧;电价体系中现货市场发展不足,无法反映新能源波动的供求关系。第二,市场组织结构由国有大型企业主导,市场竞争不充分。能源领域国有企业在行政垄断基础上形成了生产垄断,难以市场化运营,社会资本进入难。第三,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难以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政府对能源行业宏观调控的手段以行政为主,经济和法律手段缺乏,特别是对垄断监管不到位,对于环境外部性问题难以实现精准、实时的监管。第四,市场交易体系不健全,协同性较差。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发展不完善,碳排放权、绿色电力等交易市场仍在探索发展中,不同能源品种的交易市场之间联动性不足,区域市场之间存在壁垒,余缺互济能力较弱。
三是体制机制灵活性缺乏,能源系统的响应能力较弱。第一,应对市场波动的调控机制缺乏灵活性。由于价格受行政管制,价格调控机制难以及时根据市场供需变化调整价格;在应急情境下,能源储备与调度机制响应速度慢、效率低。第二,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缓慢。传统能源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不健全,新能源消纳与调峰机制不完善。第三,基础设施互联与资源调配能力不足。油气管网、电网的区域间互联互通互济能力差,不同品种能源之间的协同互补能力弱,多能互补系统发展不足。第四,政策与标准体系之间进行适配性调整的灵活性不足。政策调整往往滞后于技术发展,而技术标准制定慢且不统一,容易导致技术迭代受阻。
(二)新时代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新机遇
进入新时代,我国应积极抓牢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发展机遇,真正统筹好高水平能源安全与高质量能源发展的关系。
1.能源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形成
新能源作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其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重塑能源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路径,也是培育我国新质生产力的的重要阵地。
一方面,以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新三样”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增长动能的重要来源。截至2024年底,我国光伏产品、锂电池和电动汽车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5%、79.8%和70.4%,生产、市场和出口规模均为世界第一,出口额已超过万亿元。虽然现阶段面临着“内卷式”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冲击等发展挑战(李晓华,2025),但在创新驱动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形势下,未来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不断促进我国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正在培育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随着新能源、新能源电力、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逐渐提高,我国能源结构重塑将持续推进,能源安全供给水平有序提高,能源系统的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用也逐渐增强,绿电直供、绿电制氢、分布式新能源电力+零碳园区、新能源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持续形成的格局正在不断强化。
2.统筹好能源安全与转型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强
统筹好高水平能源安全与高质量能源转型的关系是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内在要求,新的形势下这种需求正在持续增强。
一方面,我国需要加快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战略安全保障层面,能源供给和科技创新需要满足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的需求,如保障国家国防和军事安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等。应进一步完善国家能源战略储备体系建设,支持核聚变等战略性能源技术创新,从而更好保障我国重大战略实施情景下的能源供应链安全。在运行安全保障层面,能源生产和进口需要满足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能源需求,如产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医院等社会部门的正常用能等。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能源产能布局,构建多元化、风险对冲型的能源贸易格局,大力提升我国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防断链的能力。在应急安全保障层面,能源的储备和补给需要满足急难险重等情境下的用能需求。应进一步完善国家能源储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能源生产企业、港口、运输企业等主体的储备作用,提升主要运营维护企业的抢险救灾维修补给能力,保障我国在应对特殊紧急事件情况下的能源供应链安全。
另一方面,我国需要尽快健全能源系统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以化石能源节能绿色低碳高效生产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重要方向,打造一个更安全充裕、更绿色低碳、更节能高效的能源系统。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坚持节能是第一要义,减少能源浪费,重视能源梯级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化石能源生产、运输、加工、利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有序推动化石能源与新能源的融合发展和数智化转型,并在煤炭、煤电的安全兜底保障中不断优化备用容量规模,降低能源系统成本,防范高碳锁定风险。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方面,要坚持安全是前提,成本经济性和发展效率是约束条件,不断提升新能源的科技创新水平,促进新能源应用场景发展,营造一个高科技驱动型的新能源投资布局生态,促进新能源、新能源电力渗透率在同时满足安全稳定、成本可控、效益为正的情况下持续增长,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持续的阶段性新进展。
3.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的领导力持续提升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在应对全球能源安全威胁和气候变化挑战中持续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领导力不断提升,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注入了更多积极稳定因素。一方面,我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出发,通过加强国家和地区间能源政策协调和务实合作,持续提高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有效性,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为全球持续提供物美价廉的优质能源产品,在消除能源贫困和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中积极发挥我国的建设性领导作用,同时在推动全球能源转型中发挥的引领作用越来越强。另一方面,我国的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领导力正在持续提升。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积极主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以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和碳排放双控体制机制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呼吁国际社会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推动公正转型,彰显了我国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和共建清洁、美丽、可持续的世界的坚定决心和大国责任担当。通过制定和实施“双碳”目标“1+N”政策体系、启动碳市场等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为推动《巴黎协定》实施、提升联合国气候治理效能注入了持久动力。
(三)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总体思路
为保障好新时代我国国家能源安全,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方向指引,根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推进的阶段性现实需要,动态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以科技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为主要抓手,按照“安全+绿色低碳+高效”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协调推进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新型工业化进程,尽快推动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迈进。
1.深刻理解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内涵
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主、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国家能源局,2024),深刻理解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理论体系和内涵,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改革精神。随着能源安全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安全的内涵逐渐从以满足供应为主向涵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关键矿产资源安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安全等转变,不仅包括传统安全,还涉及系列非传统安全。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已经进入能源安全新范式阶段的客观事实,根据能源安全的新内涵,不断深化对能源绿色低碳消费、供求规律、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国际合作的内涵认识,把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放在能源消费的突出位置,推动能源供需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实现更高层次和水平的动态均衡,不断强化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积极促进适应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需求的体制机制变革,以“一带一路”合作为核心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真正将能源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2.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序有效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建设能源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就是在改革传统能源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必须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理清立与破的时间和空间逻辑,界定清晰主体能源、基荷能源和备用能源的战略功能。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率为中心、以创新为抓手,根据能源品种战略功能的变化,分阶段有序有效推进煤炭、油气与新能源,从主体能源到基荷能源、备用能源的替换调整。考虑到新型能源体系是一个新的概念,其内涵特征尚未完全具象化,因此,其建设首先需要中央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规划引导,为地方能源转型的“立”和“破”指明方向,否则,地方容易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调整中失衡,导致产业结构空心化、过快过早去工业化、“内卷式”竞争、高碳锁定等问题。其次,必须界定清晰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能源、基荷能源和备用能源角色和功能定位,如煤炭从主体能源转向基荷能源、备用能源的时间阶段和规模区间,煤炭主产区和负荷区之间协作调整的步骤和顺序,新能源从有序出力到稳定出力、再到主体出力的时间阶段和规模区间,化石能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中的出力、调节功能界定,煤炭、煤电的兜底功能界定和规模变化等。最后,必须在安全的基础上,注重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效率。即需要综合统筹好项目经济性和能源系统经济性的问题。当项目成本过高,收益得不到保障时,应审慎进行项目投资,除非项目的建设能够降低能源电力系统的综合成本,如构网型储能。
3.以科技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为主要抓手,着力提升能源系统整体效率
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需要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抓手的思路,发挥我国举国体制来破除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的难点和堵点,畅通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全链条,构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的新格局,打造我国做强国内大循环的战略基点。需要依靠新能源技术和核聚变技术的颠覆性突破,彻底解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约束性问题,完全实现能源资源的自给自足。需要依靠能源生产利用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场景发展,加快能源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降低能源系统综合成本,提高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效率。此外,需要依靠价格市场化改革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疏通我国能源生产消费产业链条中的成本价格传导堵点,实现能源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不断提升能源体系配置效率。
4.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夯实建设能源强国的根基
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的原则,增强能源系统的保供能力建设,夯实建设能源强国的能源安全战略基础。要把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好,持续扩大清洁能源供给。要发挥好煤炭、煤电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安全兜底保障作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按照就地平衡、就近平衡为要、跨区平衡互济的思路,更好地发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推进煤电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增强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完善电网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电网运行控制,持续巩固“三道防线”,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增强大电网安全驾驭能力,提升重要通道和关键断面输送能力,持续强化大电网互联互通、互供互备。
按照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思路,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加强能源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建设,提升能源系统战略安全水平。首先,需要从战略层面统筹制定煤炭开采、建设、退出、储备规划,统筹“减碳”和“煤炭兜底”保供,充分考虑多种情景,构建统一、灵活、坚强的煤炭战略储备体系,建立“资源、产能、产品”三级煤炭储备体系,形成生产供应更高质量煤炭的保障能力。其次,要构建多元化、风险对冲型的油气进口机制,健全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油气储备体系,保障油气供应安全;在互联互通格局基础之上,统筹设计国际油气合作顶层方案,制定战略规划并明确方向,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投资,更加注重区域合作取得新成效。最后,要强化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海外战略布局,加快建立“产、供、储、循、替”新体系,夯实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物资技术条件基础。
四、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多元供给体系
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支持新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绿色低碳生产,完善能源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重视油气和新能源关键矿产的海外布局与多元化进口,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多元能源供给体系。
一是要加大对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国家能源储备体系建设。应通过加强国内增储上产和国外战略储备布局两方面,持续完善我国能源矿产储备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稀有矿产的储产比,为我国能源系统转型发展中的“立”与“破”夯实资源根基(袁惊柱,2025)。加大对油气、煤炭、关键稀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资金税收、技术装备、人才等多方面政策支持,保障持续的增储上产;加快完善国家煤炭、油气、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的储备体系建设,为我国实施宏观调控、支持重大战略、应对紧急事件提供重要安全支撑;加强油气、新能源关键矿产等多种能源资源的海外投资布局,拓展更多元化的进口渠道,降低进口集中度,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促进能源国际大循环与国内大循环的有效衔接。
二是要拓展更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渠道,加强国际港口和能源运输通道的布局,统筹全球各地区能源资源国际合作布局,保障我国能源进口安全。加强我国与中东地区、中亚地区、非洲地区、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的政治互信,为能源资源国际合作提供政治背书,并进一步加强我国在这些地区和国家的投资布局;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拓展能源资源国际合作渠道,与更多国家开展合作,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加强国际重要节点港口的投资布局,加快建设国际管道运输、陆路运输和海洋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更好保障我国能源进口通道安全。在整体上和区域上加强对能源资源国际合作布局的战略统筹,并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的协调与链接,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更好的合力作用。
三是要适度放开能源领域准入门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建设。适度放开油气上下游领域的准入门槛,让更多符合资质的企业进入,扩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供给效率;赋予更多企业能源进口权利,拓宽能源进口渠道,降低进口集中度风险;加强油气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提升区域间协调调度、余缺互济能力;加强不同能源品种供给间的统筹协调,完善多能互补能源供给体系建设;补齐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条中的短板环节,夯实安全生产红线,通过增强上中下游供给联动性,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打造节能低碳、循环集成的科学消费格局
高度重视节能,积极稳妥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调整;倡导绿色低碳的用能观念,充分发挥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用;加强能源循环集成利用,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继续将节能作为重要的能源战略,有序有效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国际上将节能作为第五能源,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大,资源禀赋相对不足,更应该重视节能的作用,将节能作为首要战略贯穿于我国能源消费的全领域。从化石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和新能源消费替代两个方向,加快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升级。一方面,深化煤电“三改联动”,通过煤炭、油气燃烧技术创新和工业过程工艺创新,实现化石能源的消费减量;另一方面,加快新能源消费增长替代,促进新能源电力对煤电的有序有效替代,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中的渗透率。
二是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的用能观念,完善降碳减污政策体系,以能源绿色低碳消费为抓手,充分发挥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效应。倡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碳排放双控体制机制建设、降碳减污专项改造等政策体系,形成明确的绿色低碳用能的社会文化和政策制度导向;着力进行化石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应用,如短流程炼钢,加快推动新能源消费利用,如氢、可再生能源电力、绿醇、绿氨、分布式能源+零碳园区等,并促进化石能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如煤炭掺氢(氨)、矿区无人电动卡车、油田新能源发电及利用等,大力挖掘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潜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降碳减污方面的职责,加强协作治理,畅通绿色低碳用能的价值链,激发全社会绿色低碳能源消费的积极性。
三是重视能源的循环集成利用,降低能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的循环梯级集成利用,特别要加强高耗能行业的用能消费管理,通过加快推广节能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高效燃机技术等的应用,持续降低能源消费强度;进一步淘汰低效无效产能,加快对老旧能源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尽力减少能源浪费和无效用能;强化对重点行业的能耗监管,保证能源利用的高效率。
(三)培育自主可控、持续突破的技术创新生态
加大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着力进行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并深入推进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逐渐培育我国在能源关键核心领域技术自主可控、前沿和颠覆性技术持续突破的创新生态,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难题。
一是要持续增大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研发投入规模和强度,加大对新兴技术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多新技术应用的新场景,并引导多主体联合创新与成果转化。增加对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扩大资金投入规模,提高研发投入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比例。重点加强对能源新兴技术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如氢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可控核聚变等技术的攻坚突破,培育更多适于能源新技术转化应用的新场景,帮助企业完善新技术的创新链条,鼓励多种类型不同领域的研发创新主体形成创新联合体,在能源新技术突破创新上进行合作,并推动转化应用。
二是要重视能源基础研究,加强培育能源技术创新专业人才,构建协同创新平台,有效利用技术国际合作,发挥举国体制作用,着力攻坚突破能源关键核心技术。在战略上加强对能源基础研究的重视,支持有科技实力的创新主体增加原始创新投入,在关键核心领域技术创新上发挥牵头作用;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培育能源技术创新专业人才的学科、知识、就业体系,为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供持续足够的人才要素支持;构建有利于不同类型主体协作联合创新的沟通协调平台,加强对国内不同创新主体创新资源的战略统筹,利用国际市场进行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的持续突破和自主可控。
三是要深入推进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完善能源技术创新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的链条。一方面,要加强能源技术创新主体与市场需求主体之间的沟通反馈,加强产学研以及产业链上中下游环节之间的沟通协作,让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在能源技术创新过程中得到有效配置,让创新能力和工程化能力形成有效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研发新技术中试环节的政策支持,统筹研发补贴和产业化补贴,通过技术标准化等手段加快促进新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畅通新技术产业化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通道。通过技术创新和融合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以安全稳定的新能源开发利用,逐渐破除化石能源资源不充裕的约束,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难题,实现能源自立自强。
(四)完善协同灵活、竞争充分的高效体制机制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能源体制机制的协同性和灵活性,促进能源市场充分发展,持续提升能源系统的综合效率。
一是协同推进各能源管理部门、不同能源品种、中央与地方、市场与政府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减少体制性摩擦。加强各部门在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上的沟通协调,搭建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平台,形成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职责格局,提高政策和规划执行的效率;减少能源价格市场化机制中的行政干预,划分清楚能源产品的商业性质与保障性质,商业性质的实行市场完全定价,保障性质的由政府进行指导定价,尽力解决市场煤、计划电等不同能源品种的上下游矛盾问题;强化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对地方分工协作的协调统筹作用,通过全国和区域顶层设计为区域和地方改革指明具体方向,并加强跨区域战略实施中省份之间的分工合作协调,如在“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和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方面,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与地方规划、中央和地方之间充分的协调;政府应该营造一个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结合,让能源回归商品属性。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通过价格市场化和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能源市场价格、组织、监管、体系充分发展,让市场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需、顺畅传导成本价值,让市场组织充分竞争,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让市场和政府在监管上紧密协作,让市场体系在交易体系、能源品种和区域空间维度上进一步得到完善,建设竞争性的全国能源统一大市场。
三是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储备应急机制、进入退出机制、技术标准体系等建设,促进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能源系统的响应能力。加快完善储备应急容量价格机制、环境成本与价值机制,及时编制新兴技术标准,引导新旧能源有序替代,加速技术迭代,促进跨区域油气管网、电网、煤炭运输专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进一步推动互联互通,形成全国一张网,让能源系统具备足够应对外部冲击、供需区域性失衡、技术变革、结构性调整的灵活性。
(五)共建公平协商、互惠互利的国际合作关系
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本战略支点,推动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共同构建公平互惠互利的政治经济关系,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国际能源合作贡献更多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一是持续积极贡献中国力量,为在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背景下的国际能源合作注入更多稳定性因素。积极发挥中国在维护全球地缘政治关系安全稳定中的大国作用,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不断提升我国的全球安全治理能力,平抑巴以冲突、乌克兰危机对我国与中东地区国家、俄罗斯能源合作的冲击;加强我国在全球重要港口的布局,并强化与重要航运通道国家的政治协商与战略合作,保障能源进口通道安全;加强与“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国家的政治互信,建立安全稳固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通过多元化合作构建风险对冲型的能源进口格局。
二是基于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牵头构建公平稳定、有序竞争的能源国际合作格局。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积极倡导和引领全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牵头构建公平稳定、互惠互利、有序竞争的全球政治经济关系,在全球能源资源治理、全球航道治理、全球技术标准和碳排放税标准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国生产制造能力强、新能源技术先进、积极维护全球和平稳定、主动贡献碳排放等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中国在这些方面的参与程度和力度,在一些领域发挥大国引领作用,提升国家竞争力,并加强与主要合作国家的战略互信,共同为维护全球能源安全贡献积极力量。
三是系统统筹能源国际合作项目,完善能源国际合作协议高质量发展机制。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层面,加强对所有能源国际合作项目的系统统筹,让国际能源合作项目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合力作用;高质量促进能源国际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厘清投资地区的法律、文化、宗教等国情,在合作协议中清晰界定适用的法律条款、具体的违约责任和相对应的冲突解决方案,并通过前期充分沟通协商保障协议的环境等合规性。
五、结论及研究展望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安全进入新范式发展阶段,如何动态理解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精神,对在新时代更好厘清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思路、找准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本文聚焦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及相关重要论述,构建“现状梳理—形势分析—思路确定—重点举措”的分析框架,分析新形势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明确协调推进“安全+绿色低碳+高效”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重点举措。
在安全方面,本文认为应该从能源资源储量和产能方面,夯实能源安全的根基,充分利用能源国际合作,破解油气和新能源关键矿产对外依存度偏高的相关系列风险。因此,本文强调应持续完善我国能源矿产储备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稀有矿产的储产比,为我国能源系统转型发展中的“立”与“破”夯实资源根基。在绿色低碳方面,能源系统的绿色低碳转型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这一转型与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高度协同,但会给能源安全、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等方面带来系列挑战,本文强调了加强规划统筹协调、有序有效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性。应在中央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规划引导,为地方能源转型的“立”和“破”指明方向;界定清晰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能源、基荷能源和备用能源角色和功能定位;协调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与新型工业化进程。在高效方面,本文强调了能源转型培育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的效率问题,认为在降低转型过程中的成本经济方面还存在系列挑战,应该通过着力能源科技研发创新和促进能源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融合,畅通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的链条,助力我国早日建成能源强国。在国际合作方面,本文强调能源国际合作的重要性,认为应该进一步强化“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公平互惠互利的政治经济关系,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国际能源合作贡献更多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袁惊柱.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思路和重要举措[J].财经智库,2025,10(05):5-34+138-139.DOI:10.20032/j.cnki.cn10-1359/f.2025.0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