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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当前实体经济发展需扫除深层次制度性障碍

2018年01月04日来源:IIE    作者:张金昌

第六届工业发展论坛观点集萃

 

当前实体经济发展需扫除深层次制度性障碍

财务会计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张金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但当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遇到了深层次制度性障碍,这些障碍已经阻碍了实体经济走向未来,只有扫除这些制度性障碍,实体经济才能赢得新生。

一是市场供求决定市场价格的机制失灵,导致实体经济主体缺乏有效的价格信号来组织生产。当前我国实体经济主体的供求能力很难左右实物商品的市场价格,实物商品绝大多数已经建立了期货交易市场,其价格已经由期货市场对其未来价格走势的预期决定。而这种预期又是由做空(预期下降)和做多(预期上升)双方在交易当日投入的价格“对赌”资金实力决定的。在这种“对赌”机制作用下,由商品的价格波动周期远远短于其生产周期,价格波动幅度也常常超出生产者的盈亏承受能力。期货市场的实质是交易双方通过推动价格波动以赢取暴利,而实体经济主体则很难在这种“赌场”环境下有效组织生产,只能疲于应付。

二是制度性规定形成的刚性成本,阻碍着实体经济适应市场变化、应对价格波动。实体经济主体无论是否盈利,无论其生产商品的市场价格如何波动,只要其有生产和销售活动,就必须缴纳国家在流转环节征收的各种税费,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增值税,按照17%11%6%的税率缴纳。这一税负成本,即使企业亏损也必须承担。同样,实体经济主体无论是否盈利,只要雇佣劳动、支付工资,就必须按照员工实得工资的40%-45%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这一用工成本,也与企业盈亏无关。只要企业营业就必须缴纳流转税、承担税负成本,只要企业用工就必须缴纳社保、承担用工成本。这两项成本与企业能否盈利、能否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关。这两项刚性成本,在企业收入稳定、盈利稳定的情况下不会是企业的负担,在企业收入不稳定、盈亏波动大或者盈利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就会变成企业的一种负担,就会成为企业维持生存的制度性障碍。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严重漏洞,导致实体经济主体缺乏技术创新内在动力。在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刚性成本较高的环境下,一个理性的选择是实体企业向高附加价值、高技术含量、高盈利水平的生产和服务领域转型,使企业自身有能力承担制度化刚性成本和市场价格频繁波动带来的盈亏波动。但是,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严重漏洞,阻碍着实体企业的转型升级。在信息时代,先进技术的载体是软件程序。无论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无人驾驶等先进技术,都是由软件程序来支持其实现的。而我国现在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几乎等于零。其根本原因是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登记机关不做实质性审查。这种制度性安排的结果是,只要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创新产品,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已经自主开发了同样功能的创新产品,并可以名正言顺地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并得到保护。这一结果使得真正拥有创新产品的企业,要与声称自己拥有但实际上没有的“骗子”企业之间开展竞争,竞争的结果通常是没有任何投入无任何创新的“骗子”企业,通过低价竞争赢得了客户,而将真正投入成本、拥有创新功能产品的企业挤出市场。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规定金额以上的采购(一些企业规定是10万元,一些企业规定是50万元),还必须要有三家以上厂商来竞争才能采购,不能或者很少有机构敢于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这又要求市场即使没有“骗子”企业出现,你也得制造出两个“骗子”企业出来,你的创新产品才有可能被合规采购。可见,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创新企业要想依靠自己的技术创新获得市场有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很难有动力依靠创新来向高附加价值领域发展。

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进行相关领域的制度改革,一是要强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进行实质性审查,不要让没有创新产品的“骗子”也能够和创新企业一样拥有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的条件下,要鼓励企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性产品。二是改革税制结构,取消增值税等在流转环节征收的各种税费,让实体企业在能够维持其生存(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纳税,而不能杀鸡取卵。三是在国内取消各种形式的期货交易市场,拆除各种形式的价格对赌机制,要让价格波动变成反映市场供求、引导实体经济决策的信号,而不要让其变成交易各方谋取暴利的工具。只有这样,让创新者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收回创新成本,让实体经济回归生产本源,让金融市场回归服务属性,实体经济发展才能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环境,实体经济主体才能有积极性去创新创业、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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