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展报告2016》观点集粹
沿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展与前瞻
区域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石碧华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为推进改革开放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在沿海的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设立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过三年来的实践,沿海自贸区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探索积累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为加快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实现国家战略奠定了基础。
我国沿海四大贸易试验区涵盖面积相近,发展基础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具有很多共性特征;四大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战略定位各有特色,与国家重大战略高度衔接,对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年来,围绕投资开放、贸易自由化、金融创新三大核心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投资自由化方面,已经基本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稳步推进,投资领域的不断开放,使自贸试验区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四大自贸区在投资便利化措施方面也有许多创新。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我国自贸试验区实施的是“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监管制度,推出了“先进区、后报关”、国际中转便利化等多项创新举措。实施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和海事等部门的一站式查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上线运行,建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跨部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仅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同时也促进了跨境电商、保税维修及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的发展。首批四个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金融改革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大任务,经过两年的探索,上海自贸区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了以宏观审慎为基础的金融框架制度和监管模式。在金融创新方面,四个自贸试验区共性还是比较多,而福建自贸区的特色是对台金融开放,广东自贸区重是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天津自贸区的重点则在融资租赁。此外,在法治建设和行政管理模式等方面,四大自贸试验区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我国自贸试验区设立时间不长,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特别是尚未实现国家重大战略的联动,面临着成本上升、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各个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特色和差异性也没有体现出来,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沿海四大自贸试验区将会继续深化改革,特别是政府行政与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开放领域,特别是加快服务业的开放创新;落实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