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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发挥重要增长极带动作用 推动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

2023年05月04日来源:《中国经营报》2023年5月1日(04版)    作者:崔志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围绕这一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命题,工经所青年经济学者赓续传统,踔厉奋发,依托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敏锐的产业洞察,围绕影响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的经济学问题,以理论结合实际的视角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中国经营报》开设“工经青年学者论坛”专栏,以署名文章的方式刊发工经所青年学者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的心得和成果,力图通过青年学者的视角,展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产业发展的趋势与机遇,以飨读者。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驱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研究”(项目编号:21ZDA023)。

 

中国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是推动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方面。以中心城市、城市群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发挥其要素集聚、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功能,做强极核功能支撑,形成新时代最具活力、最富竞争力区域增长极,为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使命。

打造带动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

增长极战略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战略,在推进新时代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参与和谋划下,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2021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GDP占全国的比重超过43%。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带动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京津冀高端创新要素集聚优势显著,创新产出规模和质量居全国领先地位,但区域产业协同水平、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不同交通衔接程度仍需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经济基础雄厚,约占全国GDP总量的24%,区域产业基础较好,制造业体系完备、生产基地及配套良好,但跨区域跨领域创新合作、产业分工协作等仍需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外向型、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区域开放优势,核心城市之间联系紧密,但区域创新资源和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增长极各具体特色,推动三大增长极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发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能够对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发挥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带动作用的政策导向

一是完善综合立体交通枢纽网络。高效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是发挥增长极带动作用的基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的重要战略地位,以三大区域为重点加快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区域高速铁路里程约占全国的25%,高速公路里程约占全国的18.4%。2022年,京津冀机场群、长三角机场群、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珠三角九市三个区域完成旅客吞吐量约占全国的35.4%,完成货邮吞吐量约占全国的66.7%。进一步地,加强区域内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体系多元化、多层级有效衔接、无缝换乘,合力打造区域综合性、枢纽型交通网络,推动区域内交通网络一体化发展加快,促使城市群、都市圈内城市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同时,要结合各都市圈、城市群以及超大中心城市等交通运输需求,因地制宜地加强轨道交通分层分级设计,合理布局顺畅的城际交通系统,以及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造跨区域、多元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城市群组团之间联运服务水平。

二是加速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创新要素集聚是发挥增长极带动作用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位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这三大世界级城市群内的北京、上海、深圳创新活动规模和创新水平相对较高,创新综合水平迈入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前列,肩负着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使命。从创新投入看,2021年,北京、上海、深圳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三位,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为6.53%、4.21%、5.49%,较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4.09个、1.77个、3.05个百分点。从创新产出看,2021年,北京、上海、深圳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为94.2件、34.2件、68.8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7.5件)的12.6倍、4.6倍、9.2倍。进一步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重点产业、面向未来、面向全球,瞄准主导产业核心共性关键技术、交叉前沿领域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同时,全面支持和促进跨区域研发和创新协同,发挥科技创新中心的极化和扩散作用,引导创新要素有效配置,推动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协同。

三是发挥市场导向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是发挥增长极作用的重要一环。企业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的主体,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利于驱动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创新主体作用明显,区域集聚优势逐渐增强。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广东三个区域的高技术企业、有R&D活动的企业、R&D人员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63%。此外,区域经济发展与专精特新企业相关,培养的专精特新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截至2022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一半。进一步地,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鼓励由行业龙头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域科技企业服务监测平台,促进企业与创新资源精准匹配以及为其提供精准扶持。

四是着力促进双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力。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是发挥增长极带动作用的关键。目前,先进制造业集群规模优势逐渐凸显,45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位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区域的集群数量约占3/5。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促进创新要素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增长极的动能。针对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尤其是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链,发挥创新集聚效应进行创新攻关,破解产业链关键技术难题,不断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同时,立足技术前瞻性、科技成果产业化,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塑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具有更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高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国际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先进制造业和未来产业集群。

五是全面构建共建共享大平台。统筹布局共建共享平台是发挥增长极带动作用的重要支撑。各类产业平台或创新平台既是产业和要素集聚的载体,又是各种政策集中“投放”的对象。发挥平台共建共享优势,可以有效聚合更多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以平台为载体打造区域产业合作平台、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如京津冀成立了46个协同创新和产业合作重点平台,长三角加快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合作园、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谋划建设特色合作平台。共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可以有效促使创新要素有序流动,进而能够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同时这也是发挥增长极带动作用的重要平台。例如,京津冀区域不断深化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机制,建立三地技术交易数据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等,推动区域技术合作不断深化。2021年,北京流向天津和河北的技术合同交易额占其流向外省市的比重为8.06%,较2015年提升了2.1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长三角国创中心等平台,推动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建设。2021年,长三角区域专利转移数超过3万件,合作发明专利约7800件。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一批如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珠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等创新平台。进一步地,做好相关政策组合工具,全方位支持共建共享大平台建设,通过智能化信息交流、资源对接、服务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渠道,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据库和专家队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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