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围绕这一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命题,工经所青年经济学者赓续传统,踔厉奋发,依托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敏锐的产业洞察,围绕影响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的经济学问题,以理论结合实际的视角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中国经营报》开设“工经青年学者论坛”专栏,以署名文章的方式刊发工经所青年学者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的心得和成果,力图通过青年学者的视角,展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产业发展的趋势与机遇,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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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是转变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增强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国家经济增长质量的关键力量,而一国科技体制则是科技进步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产业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科技体制主要是服务于引进吸收和集成创新。
随着我国大量产业的技术水平接近国际前沿、外部创新环境不断发生变化、新一轮技术革命加速演进,我国创新模式逐渐发生转型,而既有的科技体制未能充分根据当前的创新模式进行调整,从而未能有效促进我国科技进步。我国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促进科技进步,加快科技强国建设。
我国传统创新模式面临转型压力
改革开放后的大部分时间里,我国企业通过引进吸收来获得技术进步,通过集成核心零部件来实现本土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通过借鉴国外技术路线实现技术赶超。然而,随着我国技术能力提升、外部创新环境变化、数字技术革命演进,我国传统创新模式面临转型压力。
第一,通过引进吸收获取先进技术的方式不可持续。随着我国较多产业的技术水平接近国际技术前沿,国外能够且愿意向我国提供的前沿技术的空间不断缩小,我国通过模仿获得技术进步的难度快速提升,引进吸收无法再为我国提供持续而高速的技术进步。
第二,核心零部件的贸易渠道与创新合作面临挑战。近年来,美国不断对我国科技创新进行打压,我国在芯片等核心零部件领域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和国际创新合作的难度不断上升,使企业在集成国外核心零部件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研发的创新模式遭遇挑战。
第三,新兴技术研发缺乏可借鉴的技术路线。在传统技术领域,由于我国技术起步时国外技术已相对成熟,国外技术路线为我国的技术赶超提供了重要借鉴,降低了我国创新的不确定性和试错成本。而在新兴技术领域,各国技术差距相对较小,我国的技术创新缺乏可借鉴的技术路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都深度依赖自主探索。
这些变革意味着,我国以往创新模式难以为继,必须在技术的研发、应用等环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来保障产业安全、推动产业发展。而我国科技体制需要通过多方面变革来有效加强和优化基础研究、促进技术扩散,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支撑。
我国既有科技体制的不足
第一,我国既有科技体制未能充分保障和激励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原始创新能力的源泉。在我国引进吸收和集成创新阶段,企业对国外产品和技术进行模仿和本土化改造,不需要弄清深层原理,对基础研究缺乏需求。虽然政府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提供了资助,但资助力度相对较弱,我国基础研究的投入规模和投入强度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近几年,应用技术进步对基础研究的依赖增强,但企业部门提供的基础研究经费规模依然相对较小,政府拨款中用于基础研究的专项资金虽有所增长,但未能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占比有效提升,2020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在R&D总支出中的比例仍低于10%。同时,我国大学的基础研究功能薄弱、经费匮乏,R&D项目当年拨入经费中基础研究占比不到40%,而美国大学的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超过60%。
第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衔接不足。大学的能力偏重于科学探索,而企业的能力主要在于推动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只有大学、企业等创新主体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创新合作,才能使应用研究充分牵引基础研究的方向和过程,使科学研发有效支撑技术进步。但因大学和企业的特征差异,两者之间的基础研究合作存在一些障碍。
大学的基础研究成果通常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并变为公共产品,但企业往往希望独占基础研究成果来增强核心竞争力,使大学和企业在基础研究成果的使用方式上存在冲突。应用技术是企业更加直接的创新需求,相比于基础研究,大量企业更愿意从大学获得应用技术来更有效地增强企业竞争力。
这导致在缺乏引导和管理的情况下,企业和大学的创新合作常过度偏向应用研究,使校企合作中基础研究的规模和占比无法得到保障。
建立包含大学、企业等多方创新主体的基础研究创新合作平台,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破除大学和企业的基础研究合作障碍、激发科学家基础研究积极性、降低单一企业的基础研究成本,是促进大学和企业基础研究合作、增强基础研究对应用研究的支撑作用、促进我国科技取得重大突破的有效手段。然而当前,我国校企之间的基础研究合作不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
第三,科技进步未能充分惠及中小企业。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内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技术引进、模仿和扩散的成本都相对较低。同时,在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跨国公司也积极对我国进行员工技能培训、技术转让,进一步促进了先进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和扩散。
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我国并不需要建立起有助于技术扩散的专业机构,但中小企业仍能相对容易地跟上产业技术的增长步伐。随着我国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难度上升、本土企业对自研技术的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跟随产业前沿技术增长的难度不断增大。
一方面,由于我国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的供给不足,部分企业亲自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来满足其应用技术创新需求。
然而,受限于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所具有的投资大、周期长等特征,只有少数头部企业拥有相应研发能力,且相关研究成果常受到严格的保护,使中小企业获得的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的成果数量远少于头部企业。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不仅与传统产业技术具有较大的差异,并且复杂性高、迭代速度快,传统企业缺乏理解、掌握、运用前沿数字技术的相应能力,而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创新模式和生产模式的数字化转型正是我国传统企业提质增效、转变发展模式的必由之路。由于我国专业的数字技术扩散机构的建设相对滞后,中小企业在应用成熟数字技术时也面临较大的障碍。
我国科技体制的改革路径
第一,加大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为有效促进大学和科研机构发挥基础研究的独特优势、提高我国基础研究供给,必须加大政府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促进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资规模。同时,实施与基础研究特征相符合的激励和考核体系,来有效增强研究者的基础研究动力。
第二,完善基础研究的合作创新平台和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基础研究多方合作研发平台,优化资源投入、日常治理的机制和流程。在新的研发平台中,鼓励经费由财政拨款、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企业资金共同构成,平衡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的比例,增强对长周期基础研究的支撑能力;研究者的报酬以固定部分为主,以项目收入为辅,限定应用研究的比例上限,来保证研究平台对基础研究的聚焦;平台决策机构由科学家、企业专家等多方代表共同构成,来保证研究平台的专业性、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衔接程度。在基础研究成果分享方面,保障参与机构优先获得研究成果的权益;对于政府出资、大学和科研院所承担的基础研究项目,设立更加广泛的成果共享机制,使大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获取最新的研究成果。
第三,加强专业的科技扩散机构建设。在促进基础研究成果扩散方面,协调大学、科研院所和产业协会共同组建企业创新扶持机构,促进前沿科技成果在产业中的应用与落地。在加快数字技术的扩散和应用方面,培育和认证既掌握传统产业生产工艺,又掌握数字技术的专业人才进入生产一线,为企业提供选择数字解决方案和数字转型路径、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的现场咨询指导,加快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庞尧,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